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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論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
    來源:《中國當代文學研究》2024年第1期 | 秦林芳  2024年02月07日15:56

    內容提要: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始于批判劇作《野玫瑰》,終于批判《民族文學》雜志。對于《野玫瑰》,延安各界明確作出否定性判斷,其意義主要在于以此表明其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態(tài)度。與“戰(zhàn)國策派”作為綜合性思想文化(文學)派別的性質相契合,延安各界還將這一批判由文藝延展到其他領域。他們從歷史哲學、倫理思想、政治理論等層面進一步展開批判,重點揭露和抨擊了“戰(zhàn)國策派”所鼓吹的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這顯現出了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整體性思路。在延安整風運動蓬勃掀起之際,延安各界之所以展開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是因為“戰(zhàn)國策派”的相關言論迎合了國民黨專制獨裁的需要。因此,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相關言論,同時也是在抨擊國民黨的專制政治,其中寄寓著延安各界在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內部對于階級利益的合理關切和訴求。

    關鍵詞:延安各界 “戰(zhàn)國策派” 《野玫瑰》 批判

    “戰(zhàn)國策派”(又稱“戰(zhàn)國派”)是1940年代初期在大后方出現的一個由知識分子組成的思想文化(文學)派別,代表人物主要有云南大學、西南聯(lián)大的教授林同濟、陳銓、雷海宗等人。1940年4月至1941年7月,他們在昆明創(chuàng)辦《戰(zhàn)國策》雜志,共出版十七期;從1941年12月3日至1942年7月,又在重慶《大公報》上主辦《戰(zhàn)國》副刊,共出版三十一期。此為“戰(zhàn)國策派”活動的鼎盛期。《戰(zhàn)國》副刊停辦一年后,陳銓另行創(chuàng)辦《民族文學》雜志,至1944年1月共出版五期。此為“戰(zhàn)國策派”活動的余波。大后方思想文化界對“戰(zhàn)國策派”相關觀點的批評、批判,早在《戰(zhàn)國策》雜志問世后不久就開始了。從時間上看,延安各界對于“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要遲于大后方。它始于1942年四五月間,并主要集中于此后半年里。這已是“戰(zhàn)國策派”活動鼎盛期從消退到結束的階段。從內容上看,這一批判起于文藝,也終于文藝;在這過程中,它還由文藝延展到了哲學、倫理和政治等領域。迄今為止,大后方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業(yè)已引起學界的充分關注,并且產生了較多的研究成果。相較而言,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則尚未引起學界應有的重視,尚未得到較為系統(tǒng)的研究。本文擬依據第一手材料,對延安各界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脈絡與情況作出較為全面的梳理與總結,對延安各界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動因作出初步的探討;從其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中,可以見出延安各界在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內部對國民黨專制政治的抨擊、對“黨派和階級的一定限度的權利”的“堅持”1。

    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是從批判陳銓所作的四幕劇《野玫瑰》開始的。該劇于1941年6月、7月在重慶《文史雜志》第6、7、8期連載;次年3月5日至20日,在重慶演出十六場,4月,又由重慶商務印書館出版。在延安各界中,最早對在重慶熱演的《野玫瑰》作出批判的是來自文藝界的方紀。方紀1936年入黨,曾在重慶八路軍辦事處工作,1939年到延安,當時任職于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xié)會延安分會。據其自述,他到延安后,周恩來“從重慶寫信到延安,鼓勵我為大后方讀者多多寫作”2。方紀批判《野玫瑰》的文章即是為大后方讀者寫作的,在性質上也是對大后方進步文藝界的呼應和聲援。

    1942年3月25日,重慶《新華日報》文藝版主編顏翰彤(即劉念渠)發(fā)表劇評,率先發(fā)起對《野玫瑰》的批判。文章指出《野玫瑰》“隱藏了‘戰(zhàn)國派’思想的毒素”,認為作者對王立民“這樣一個懷有極端的個人主義思想的人”表現出了“同情”和“寬容”的態(tài)度。3次月,方紀在重慶《時事新報》發(fā)表文章對顏文作出呼應,稱“《野玫瑰》是裹了糖衣的毒藥”。該劇所裹的“糖衣”是指用了“男女關系糾纏不清的噱頭”。而說它是“毒藥”,則是因為作者在王立民這一形象塑造中賦予其“倔強的英雄的靈魂”。他“創(chuàng)造了一個有鐵的意志的漢奸,同時他又使這個漢奸有感情有良心”,這表現出了對漢奸的“同情與寬恕”。這與顏文所言一脈相通。與顏文一樣,方紀還特別說明了該劇作者作為“戰(zhàn)國派的主將”的身份。4這就將對該劇的批判與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聯(lián)系了起來。4月17日,即方紀所作該文連載結束三天后,國民政府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議決獎勵學術著作多種,其中《野玫瑰》獲三等獎。《野玫瑰》的獲獎很快遭到了大后方進步文藝界的質疑和反對。4月24日,重慶《新蜀報》以“《野玫瑰》劇本得獎,戲劇界提抗議,陳部長已允重行考慮”為題對此作出了報道。在此背景下,方紀又撰文聲援大后方進步文藝界。他指出,“劇作里的漢奸被刻畫得太可敬而且可愛了,被當作一個英雄人物處理的”,因此,獎勵這部“將一個漢奸刻畫成一個英雄”的《野玫瑰》,“客觀上便是解除民眾憎恨漢奸的精神武裝”。5

    在大后方掀起的批判《野玫瑰》的浪潮中,延安文藝界的方紀在很短的時間里兩度為文,對之作出了呼應和聲援。雖然方紀此舉是以個人身份出現的,但這也足以說明大后方開展的對《野玫瑰》以至“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已引起延安各界的關注。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稍后以刊發(fā)消息、發(fā)表評論和署名文章等方式,顯示了延安各界批判和否定《野玫瑰》和“戰(zhàn)國策派”的立場和態(tài)度。5月14日,《解放日報》以《新蜀報》的相關報道為藍本,刊載了重慶戲劇界同人致函全國戲劇界抗敵協(xié)會抗議《野玫瑰》獲獎的消息。消息特別轉述了函中內容,謂該劇“在寫作技巧方面,既未臻成熟之境,而在思想內容方面,尤多曲解人生哲理,有為漢奸叛逆制造理論根據之嫌,如此包含毒素之作品,則不僅對于當前學術思想無功勛,且與抗戰(zhàn)建國宣傳政策相違,危害非淺”6。在有關《野玫瑰》和“戰(zhàn)國策派”問題上,這是《解放日報》最早發(fā)表的一篇消息,也是延安主流意識形態(tài)在延安當地的第一次發(fā)聲。它對事件來龍去脈的報道雖然顯得相對中性、客觀,但也隱含了該報的立場和態(tài)度。

    近一個半月后,《解放日報》于6月28日就《野玫瑰》問題再次發(fā)表消息,除對重慶戲劇界同人抗議其獲獎之事作出簡述外,重點報道了在國民黨中央文化運動委員會等招待戲劇界同人茶會上國民黨當局要人教育部長陳立夫等不顧劇界同人嚴重抗議而“仍持原議”;中央圖書雜志審查委員會主任潘公展更是認為,“《野玫瑰》不惟不應禁演,反應提倡,倒是《屈原》劇本‘成問題’,這時候不應該‘鼓吹爆炸’”。這則消息的主體,源于《時事新報》對該茶會情況的報道。7與《解放日報》5月14日所刊消息一樣,這也間接地顯現出了該報的立場和態(tài)度。更值得關注的是,這種立場和態(tài)度在這則消息的開頭和結尾部分還得到了直接的表露。消息開頭即坐實了《野玫瑰》的性質是“為漢奸制造理論根據”。如上所引,“有為漢奸叛逆制造理論根據之嫌”,本是該報5月14日消息中所引重慶戲劇界同人信函中語。但是,到這則消息中,作出這一判斷的主體卻是《解放日報》而不再是重慶戲劇界同人,而且原先的“有……之嫌”到這里則轉而成了確鑿不移的斷語。消息結尾云“《野玫瑰》現在后方仍到處上演”8,也意在強調該劇應該停止上演,而不應繼續(xù)播撒流毒。

    在重慶劇壇,在《野玫瑰》公演后不久,大后方進步文藝界推出了郭沫若編創(chuàng)的歷史劇《屈原》。該劇自4月3日由中華劇藝社首演后,在重慶引起巨大反響。自此,在重慶舞臺上,就形成了《屈原》與《野玫瑰》對峙之勢。國民黨要人潘公展對《屈原》的打壓、對《野玫瑰》的吹捧,即是在此情況下發(fā)生的。延安文藝界同人洞觀這一形勢,在批判《野玫瑰》時或將之與《屈原》相比,或在評論《屈原》時而捎及之。7月5日,江布在《解放日報》發(fā)表文章,其題目即為“《屈原》和《野玫瑰》”。文中對《野玫瑰》的評價,主要依據的是《解放日報》6月28日的消息。他指出,《野玫瑰》是“一個為漢奸制造理論根據,有毒素的作品”,《屈原》則是“一支新的正氣歌”,表現出了屈原“矢志為國家為民族的氣節(jié)”。因此,潘公展肯定《野玫瑰》、指認《屈原》劇本“成問題”,便“是大人先生們胸懷底自白,是他們行動的一個絕妙注解”。這就進而將對《野玫瑰》的評價與對肯定《野玫瑰》者的抨擊結合了起來,揭露了以潘公展為代表的權貴們喪失氣節(jié)、為漢奸開脫的“奸邪險惡”的本質。9六天以后,金燦然也在《解放日報》發(fā)表文章,以雜文筆調批判了潘公展所謂《屈原》“成問題”的厥詞。在《屈原》一劇中,張儀稱贊南后“你真是精明呀!尤其是封住了瘋子們(指屈原、嬋娟等——引者)的嘴,那是最好的辦法”;楚王也應和說:“是的啦,封鎖住他們的嘴,免得攪亂人心。”作者由此對白引申開去,寫道:“‘瘋子們’的嘴(筆)被勒住或將被勒住以后,為漢奸制造理論根據之《野玫瑰》盛開起來,并且獲得了獎金。”10這就在批判潘公展的謬論時順手給了《野玫瑰》一槍,說明《野玫瑰》在性質上是與“滿紙充溢著正氣”的、歌頌“抗秦派”的《屈原》完全對立的。

    綜上,從1942年4月至7月,延安各界(包括文藝界、思想文化界等)集中批判了陳銓創(chuàng)作的《野玫瑰》。這是延安各界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開始。在這一批判中形成的結論,似也成了延安各界的共識。如何其芳在1946年10月所作的一篇文章中還稱《野玫瑰》是“宣傳法西斯思想漢奸思想”的11。在集中批判《野玫瑰》兩年多后,延安各界對于“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最終又在批判陳銓主編的、以提倡“民族文學運動”為宗旨的《民族文學》雜志中結束。1944年8月8日,在《民族文學》終刊半年多后,《解放日報》第四版“文化、生活”欄發(fā)表未署名文章,重點批判的是1943年9月陳銓在該刊第1卷第3期上發(fā)表的《五四運動與狂飆運動》中的觀點。雖然如此,文章起首對《民族文學》的性質和傾向仍然作出了整體性的概括,稱它“是一個公開宣傳法西斯主義的刊物。它或者公然歪曲與侮蔑進步的歷史事實,或者談批評、談創(chuàng)作、談戀愛、談人生,而在那里面摻進法西斯主義的毒藥”,結尾處又嚴正指出:“在大后方嚴密的書報雜志檢查法網之下,這種公開宣傳法西斯主義的刊物,卻可以自由自在地向出版界放毒,這在全世界反法西斯的同盟國家里豈不是怪事。”12文中沒有對《民族文學》所刊發(fā)的文章作出全面系統(tǒng)的分析,但卻以其“公開宣傳法西斯主義”這一定性判斷明確表達了延安主流意識形態(tài)批判和否定《民族文學》的態(tài)度。

    延安各界批判“戰(zhàn)國策派”,其起點是文藝、終點也是文藝。在對“戰(zhàn)國策派”文藝的批判中,除方紀外,延安各界基本上是一種定性判斷,而沒有作出充分的論述和深入的剖析。在“戰(zhàn)國策派”批判中,真正顯示出延安各界理論深度的是其從歷史哲學、倫理思想、政治理論層面展開的批判和剖析。作為一種審美的意識形態(tài),以《野玫瑰》為代表的“戰(zhàn)國策派”文藝并不是一種孤立的存在,而是有其思想基礎的。當時,大后方的批判者也敏銳地發(fā)現了“戰(zhàn)國策派”文藝思想與其整個思想體系的關系,指出:“《戰(zhàn)國》上的文藝思想也正是這一系列的法西斯思想中的一部分。”13眾所周知,陳銓是深受尼采超人哲學影響的。《野玫瑰》在塑造女主人公夏艷華時就流露出了這種影響的痕跡。當時,就有人評論說,夏艷華的“才力超人一等”,她“似乎不是血做的,肉做的,也只有尼采式的超人才做得到”14。因此,從這一角度說,延安各界從思想層面展開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即是對批判“戰(zhàn)國策派”文藝的延展、補充和深化。

    在倡導民族意識時,“戰(zhàn)國策派”曾大力鼓吹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在林同濟看來,“個性潮流,根據個人才性的尊嚴與活力而主張自由平等,是一種離心運動”;“國力潮流,注意統(tǒng)一與集權,是一種向心運動”15。谷春帆也認為,現代“世界再分割的戰(zhàn)爭,是強與強的戰(zhàn)爭”;在“這樣白熱殘暴的戰(zhàn)爭”中,“雙方均不得不竭盡國家全付精力。因此國家主義全能主義更要抬頭”16。這也就是說,為了國家民族的利益,實行集權的政治制度是必然的。陳銓在發(fā)起“民族文學運動”時也從反面論述了集權的重要性,指出如果不集權,就會導致“全國民眾意見紛歧,沒有中心的思想,中心的人物,中心的政治力量,來推動一切,團結一切”;認為“這是文學的末路,也是民族的末路”17。他們還突出“中心的人物”之重要性,大力鼓吹英雄崇拜,認為“養(yǎng)成英雄崇拜的風氣”是“中國目前最切急的問題”18。

    對于“戰(zhàn)國策派”所鼓吹的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的批判,延安思想文化界是從剖析其以唯心史觀為基礎和特征的歷史哲學入手的。陳銓推崇19世紀后期出現的“把人類意志作為歷史演進的中心”的“意志哲學”19,聲稱“意志是人類一切行為的中心”,鼓吹“生存意志”和“權力意志”,認為“生存意志是推動人類行為最偉大的力量”,而只有“權力意志”得到伸張,才能成為“優(yōu)秀的人物”20。對于陳銓的這一“意志哲學”,批判者予以了尖銳的批駁,指出這是一種“反動的唯心史觀”。在對陳銓所鼓吹的“意志”的批判中,李心清選擇“權力意志”為靶的,并對之作出了這樣的引申:“對內要獨裁政治,對外要侵略戰(zhàn)爭,希特勒、墨索里尼、東條是‘最優(yōu)秀的人物’,法西斯發(fā)動世界侵略戰(zhàn)爭是‘人類生活最新的時候’,因為這些都是‘權力意志’‘伸張’或‘充分發(fā)揮’的所在。”21在這樣的引申中,陳銓“意志哲學”的荒謬性便暴露無遺了。

    在對“戰(zhàn)國策派”歷史哲學的批判中,除了揭露其“意志哲學”外,批判者還將矛頭指向了其所鼓吹的英雄史觀。“戰(zhàn)國策派”的英雄史觀是建立在“意志哲學”的基礎之上的。如陳銓主張,“人類歷史演進的中心”是“少數人的意志”而不是“多數人的意志”,這里的“少數人”即是英雄,“多數人”則是群眾;而“英雄就是群眾的領袖,就是社會上的先知先覺,出類拔萃的天才”,“本來應當受人崇拜”。22對此,李心清以群眾創(chuàng)造歷史的唯物史觀為武器予以了反擊,指出:英雄“是從群眾中產生的,是群眾所創(chuàng)造出來的”;而“倘若在民族解放戰(zhàn)爭的今天宣揚法西斯主義,宣揚專制主義,那就是違反中國人民的要求,為中國人民所唾棄,就不是中國人民所公認的愛戴的英雄,而是自吹自擂的‘英雄’”。23兩年多后,《解放日報》還發(fā)表文章,駁斥了陳銓的“英雄與歷史是分不開的,歷史進展的迅速,就看英雄識見的高下”24的觀點,指出他所謂的“英雄”(或曰“強者”“權威者”)實際上“就是獨夫,就是壓迫者”25。這就進而深刻地揭露了“英雄崇拜”中所含有的專制毒素。

    為了如陳銓所說“養(yǎng)成英雄崇拜的風氣”,林同濟也曾撰文弘揚“大夫士精神”、提倡忠、敬、勇、死的剛道人格26,對此,葉蠖生從倫理思想層面予以了揭露,指出林同濟強調“忠”“義”是“另有政治上的用意”的。這種傳統(tǒng)的封建道德鼓吹“忠于一人”,在當時是“適合于法西斯說教,忠于領袖,迷信領袖,領袖是高不可及神人等等的理論的”。因此,林同濟搬出這種已經腐朽的封建道德,是“違反民主利益、抗戰(zhàn)利益”的。他正面指出,“在今天,我們也并不反對提倡忠孝的美德,但所要的是忠于民族利益”,而不是“忠于服從個人”。27葉蠖生通過對林同濟所提倡的“大夫士精神”的具體剖析,從倫理思想這樣一個特定角度也否定了“戰(zhàn)國策派”鼓吹的“英雄崇拜”。

    在對“戰(zhàn)國策派”的歷史哲學和倫理思想作出剖析和批判后,批判者進而從政治理論層面揭露了“戰(zhàn)國策派”宣傳法西斯主義的實質。在他們看來,“戰(zhàn)國策派”所持的是以“‘少數人’的‘權力意志’為‘人類歷史演進的中心’的唯心史觀”,這種唯心史觀一旦運用到政治上,就會導致“歌頌對內獨裁、對外侵略的法西斯主義”。由于中國當時被侵略的特殊國情,批判者們自然更著意于揭露其“歌頌對內獨裁”的一面。在他們看來,國家民族本身也是歷史的產物,而不能將之絕對化、神秘化,因此,“戰(zhàn)國策派”的“不加任何解釋的國家民族之神圣觀念,是沒有道理的,是反動的”28。一方面,“戰(zhàn)國策派”所兜售的“國家民族之神圣觀念”是抽象的、不科學的,有人會利用這種觀念以售其奸,以遂其私。“戰(zhàn)國策派”所標榜的民族主義是經不起分析的,它戴著“假民族的面具”而實含“危害民族的毒素”,本身即是“一種用民族的招牌來欺騙人民,犧牲人民,只為少數社會寄生者,民族的害蟲謀利的法西斯的虛偽民族思想”29;不但如此,這種思想還為別有用心的“少數人”提供了可資利用的工具,使之“在那里利用國家、民族名義,政令、法令的招牌,企圖獨裁,企圖排除異己(如《戰(zhàn)國》的許多作者所馨香禱祝的),以遂其‘少數人’之私”。另一方面,“戰(zhàn)國策派”從這種“國家民族之神圣觀念”出發(fā),必然會鼓吹施行獨裁的政治制度,而獨裁政治則是“反對民主主義,反對個性,反對自由平等,要求集權,要求經濟干涉,要求思想統(tǒng)制”。30毫無疑問,這正是一種法西斯主張。陳銓在《五四運動與狂飆運動》一文中肯定中世紀時羅馬教皇承襲了羅馬人的“集體主義”,認為18世紀以后的天賦人權與民治主義都是“個人主義”的表現,而五四運動也犯了“要求個人解放”的錯誤。對此,《解放日報》發(fā)表的一篇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陳銓在“公開主張恢復中古時代的專制主義,反對實行民主”31。

    延安各界對于“戰(zhàn)國策派”文藝及其歷史哲學、倫理思想、政治理論的批判主要集中在1942年4月至10月。當時,延安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統(tǒng)一全黨思想的整風運動,旨在統(tǒng)一文藝界認識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也是在此期間召開的。在這樣一個相當特殊的時期,為什么延安各界特別是延安主流意識形態(tài)會如此關注在大后方活動的、且其活動已到消退期的“戰(zhàn)國策派”并對之集中展開批判?這是有深刻的歷史動因的。如前所述,延安各界對于“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始于對《野玫瑰》的批判,它們主要根據大后方進步文藝界的評價,對《野玫瑰》作出了“為漢奸制造理論根據”這一定性判斷。但是,在這里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這一定性判斷與作品本身是有一定出入的。大后方進步文藝界作出該劇“有為漢奸叛逆制造理論根據之嫌”的判斷,源于該劇對漢奸王立民的塑造。有別于以往此類形象塑造中的概念化、臉譜化處理,陳銓在刻畫王立民形象時賦予了其較多的個性化特征。例如,那時出現的大量的“漢奸戲、間諜戲”中,“十個里面有九個是把漢奸寫得太膿包”,而劇中的王立民卻不同。他“是一個有才智的人,而且他有他的人生觀。他要的是政權”。又如,劇中這個對國家民族無情無義之人,卻把女兒曼麗視為自己“惟一的安慰惟一的光明”加以關愛,表現出了很深的舐犢之情。這打破了“漢奸應永遠是曹操式的人物”的寫作模式,避免了“那種擊鼓罵曹式的膚淺的發(fā)泄”32,從而使王立民這一形象顯得相當復雜、立體。劇中刻畫王立民的核心情節(jié)是他從“所抱的極端個人主義”這種“錯誤的思想”33出發(fā),為了滿足自己“爭取支配的權力”之私欲而不顧民族大義,出任偽北平政委會主席。對他的這種思想和行為,該劇始終是持鮮明的批判和否定態(tài)度的。正因如此,即使是較早發(fā)起對《野玫瑰》批判的顏翰彤,也承認該劇“在大體上,不妨說是一個反漢奸的劇本”34。當劇中王立民以“假如國家壓迫個人的自由,個人為甚么不背叛國家”的說辭為自己落水當漢奸辯護時,曼麗一針見血地指出:“自由不應該站在個人主義的立場上講,應當站在民族主義的立場上講。因為民族沒有自由個人就沒有自由。”作者以此對王立民混合了權力意志的“極端個人主義”作出了批判。在其臨死之前,他的對手夏艷華更是當面向他宣布:“你最厲害的對手,就是中國四萬萬五千萬人的民族意識。”總之,在王立民形象的塑造上,《野玫瑰》以鮮明的民族意識對其“背叛國家”的行徑作出了鞭撻,并深挖了其“背叛國家”的根因即在其置國家民族于不顧的、追求權力意志的“極端個人主義”。因此,在意識傾向上,說劇作“同情”王立民及其“極端的個人主義思想”和“倔強的英雄的靈魂”,并進而認為劇作“為漢奸叛逆制造理論根據”,是缺乏足夠的文本依據的。

    自然,延安各界認同大后方進步文藝界對《野玫瑰》的評價、并對《野玫瑰》作出這樣的定性判斷,不是就事論事的結果。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部劇作與“戰(zhàn)國策派”有著密切關聯(lián)。對于這二者的關聯(lián),時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文委委員的陽翰笙后來也強調過。他說,“分析《野玫瑰》要聯(lián)系‘戰(zhàn)國派’”35。這也就是說,在方法上,對于《野玫瑰》的評價,不能單就劇作論劇作,而要聯(lián)系“戰(zhàn)國策派”其他所有的言說。正是在這里,延安各界表現出了將“戰(zhàn)國策派”言論視為一個整體予以全面審視、批判的思路。事實上,較早批判《野玫瑰》的來自大后方的顏翰彤和來自延安的方紀即均有意突出了這二者之間的關聯(lián)。由于這部劇作的作者是“戰(zhàn)國策派”的主將,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它作為“戰(zhàn)國策派”的一個具有標志性意義的符號,便成了人們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一個靶的和引子。延安各界對《野玫瑰》的否定也主要是在這一意義上作出的。因此,可以說,他們對《野玫瑰》作出這種否定性判斷,其意義主要不在如何具體評價《野玫瑰》上,而在借此表明他們對“戰(zhàn)國策派”的整體性批判態(tài)度上。他們批判“戰(zhàn)國策派”真正的重點是其歷史哲學、倫理思想和政治理論。在這種批判中,寄寓著延安各界在民族革命斗爭中對階級利益的合理關切和訴求。

    如前所述,在“戰(zhàn)國策派”思想體系中,受到延安各界猛烈抨擊的是他們所鼓吹的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這兩點之所以成為延安各界批判的焦點,背后具有復雜的階級政治的背景。“戰(zhàn)國策派”以民族主義為標榜,倡導“尚力政治”,宣稱“抱定非紅非白,非左非右,民族至上,國家至上之主旨,向吾國在世界大政治角逐中取得勝利之途邁進”。36其主將之一陳銓發(fā)起民族文學運動,也是為了“使中國四萬萬五千萬人,感覺他們是一個特殊的政治集團”,希冀借此運動使國家“在現今戰(zhàn)國時代達到光榮生存的目的”。37在中日民族矛盾成為主要矛盾之時,“戰(zhàn)國策派”自稱“非紅非白,非左非右”,超越階級和黨派而將“民族”置于首位,希望將中華民族凝聚成一個整體,其目的是為了中華民族“取得勝利”而得以“光榮生存”。應該說,這種將民族利益置于階級利益之上的價值取向在當時是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全面抗戰(zhàn)背景下包括中國共產黨人在內的一切愛國者的共識。例如,早在1938年11月,毛澤東就強調了“使階級斗爭服從于今天抗日的民族斗爭”這一“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根本原則”38。即使是在皖南事變之后,周恩來從四年來的抗戰(zhàn)實際出發(fā)也仍然肯定了“‘民族至上’‘國家至上’的意義的偉大”39。但是,“戰(zhàn)國策派”從大體正確的前提出發(fā)卻導致了對于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的大力鼓吹。而這正迎合了國民黨專制獨裁的需要,客觀上起到了為國民黨一黨專政張目的作用。

    抗戰(zhàn)全面爆發(fā)后,國共兩黨結成了抗日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實行全民族的抗戰(zhàn)。但是,國民黨蔣介石集團卻實行片面抗戰(zhàn)路線,對內不斷強化其專制統(tǒng)治。1938年3月,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統(tǒng)一革命理論肅清政治斗爭之意識案》,提出“一個信仰,一個領袖,一個政府”40。抗戰(zhàn)進入相持階段以后,國民黨政府相關機構于1939年3月公布《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打著抗日救國的旗號,鼓吹“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次月,國民黨中央又秘密頒布《限制異黨活動辦法》,實現防共、限共、反共方針。為了維護政治上的獨裁,國民黨還強化了文化統(tǒng)制政策,先后宣布了戰(zhàn)時圖書雜志審查辦法、戰(zhàn)時新聞檢查辦法等。此后,國民黨為了維護其專制統(tǒng)治,更不顧民族大義先后于1939年底至1940年初、1941年1月掀起了兩次反共高潮,充分暴露了其“消極抗戰(zhàn),積極反共”的面目。

    “戰(zhàn)國策派”從成立到其活動鼎盛期,正是統(tǒng)一戰(zhàn)線內部國共矛盾激化之時。對于國民黨的專制政治,中國共產黨以“民主”為旗幟作出了堅決的斗爭。在“戰(zhàn)國策派”成立前兩個月,在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成立大會上的演說中,毛澤東將“抗日”和“民主”稱作“目前中國的頭等大事”,“民主”則是“中國缺少的東西”;而如果“沒有民主,抗日是要失敗的”。他強調憲政就是“民主的政治”,而國民黨借憲政之名欺騙人民,“實際上要的是法西斯主義的一黨專政”。41在皖南事變發(fā)生后,毛澤東又明確提出:“廢除一黨專政,實行民主政治。”42在此背景下,“戰(zhàn)國策派”大力鼓吹政治集權,事實上迎合了國民黨一黨專政的需要,為其專制獨裁提供了理論依據。而他們所提倡的英雄崇拜,在當時的情況下,又內含了崇拜“領袖”之義。如雷海宗就說,抗戰(zhàn)以來,“我們已有了全民族所絕對擁護的領袖”43。這與國民黨提出的“一個領袖”也是一致的。顯然,提倡這樣的英雄崇拜,其結果又進而強化了其政治上的專制獨裁。因此,為了聲討國民黨的專制政治,就必須批判“戰(zhàn)國策派”為這種專制政治提供合法性的言論;而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這些言論,實際上同時也是在抨擊國民黨的專制政治。這是延安各界在黨內開展整風運動之時關注并批判在大后方活動的“戰(zhàn)國策派”的重要原因。

    結 語

    綜上所述,在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中,文藝是貫穿始終的一個部分。對陳銓的劇作《野玫瑰》及其所編的《民族文學》雜志的批判,構成了其起點和終點。對《野玫瑰》,延安各界明確作出否定性判斷,其意義主要在于以此表明其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態(tài)度。與“戰(zhàn)國策派”作為綜合性思想文化(文學)派別的性質相契合,延安各界還將這一批判由文藝延展到其他領域。他們以《解放日報》為主要陣地,從歷史哲學、倫理思想、政治理論等層面進一步展開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以深入的分析重點揭露和抨擊了“戰(zhàn)國策派”所鼓吹的政治集權和英雄崇拜。這顯現出了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整體性思路。在延安整風運動蓬勃掀起之際,延安各界之所以高度關注“戰(zhàn)國策派”的活動,并在一段時間里集中展開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是因為“戰(zhàn)國策派”的相關言論迎合了國民黨專制獨裁的需要。因此,批判“戰(zhàn)國策派”的相關言論,同時也是在抨擊國民黨的專制政治。其中寄寓著延安各界在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內部對階級利益的合理關切和訴求,體現了毛澤東所說的“階級的政治經濟要求”44。當然,在當時的情況下,對于階級利益的持守,其目的最終也是為了鞏固統(tǒng)一戰(zhàn)線、實現抗日救國的民族利益;用《中共中央關于反法西斯國際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決定》中的話說,就是:“堅持抗日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堅持國共合作,驅逐法西斯日本強盜出中國”45。這是因為只有“堅持黨派和階級的一定限度的權利”,“才有利于合作,也才有所謂合作”;否則,“必然犧牲統(tǒng)一戰(zhàn)線”,46也必然犧牲民族利益。雖然大后方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是在延安之前展開的,且其中許多批判文章還發(fā)表在中共在大后方公開發(fā)行的《新華日報》《群眾》周刊等報刊上,但是,由于延安作為中共中央所在地的特殊地位,延安各界對“戰(zhàn)國策派”的批判便具有了更大的權威性和影響力。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解放區(qū)前后期文學的關聯(lián)性研究”(項目編號:18AZW019)的階段性成果]

    注釋:

    1 38 44 46 毛澤東:《統(tǒng)一戰(zhàn)線中的獨立自主問題》,《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9、538、539、539頁。

    2 方紀:《方紀(自傳)》,《中國現代作家傳略》(第1輯),徐州師范學院《中國現代作家傳略》編輯組編,四川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5頁。

    3 34 顏翰彤:《讀〈野玫瑰〉》,《新華日報》1942年3月25日。

    4 方紀:《糖衣毒藥——〈野玫瑰〉觀后》,《時事新報》1942年4月8、11、14日。

    5 方紀:《一點異議》,《時事新報》1942年5月3日。

    6 《劇界人士認為〈野玫瑰〉含有毒素函請教部撤銷嘉獎案》,《解放日報》1942年5月14日。

    7 《“戲劇界茶會”速寫》,《時事新報》1942年5月20日。

    8 《〈野玫瑰〉一劇仍在后方上演》,《解放日報》1942年6月28日。

    9 江布:《〈屈原〉和〈野玫瑰〉》,《解放日報》1942年7月5日。

    10 金燦然:《“屈原”為什么“成問題”》,《解放日報》1942年7月11日。

    11 何其芳:《文藝的墮落——未完成的論文〈人生觀與藝術觀〉之一節(jié)》,《何其芳全集》(第2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47頁。

    12 《〈民族文學〉與法西斯謬論》,《解放日報》1944年8月8日。

    13 歐陽凡海:《什么是“戰(zhàn)國”派的文藝》,《群眾》第7卷第7期,1942年4月。

    14 32 西瀅:《〈野玫瑰〉》,《文史雜志》第2卷第3期,1942年4月。

    15 林同濟:《從戰(zhàn)國重演到形態(tài)歷史觀》,《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1期,1941年12月3日。

    16 谷春帆:《廣“戰(zhàn)國”義》,《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18期,1942年4月1日。

    17 陳銓:《民族文學運動》,《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24期,1942年5月13日。

    18 陳銓:《論英雄崇拜》,《戰(zhàn)國策》第4期,1940年5月。

    19 22 陳銓:《再論英雄崇拜》,《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21期,1942年4月22日。

    20 陳銓:《指環(huán)與正義》,《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3期,1941年12月17日。

    21 23 28 30 李心清:《〈戰(zhàn)國〉不應作法西斯主義的宣傳》,《解放日報》1942年6月9日。

    24 陳銓:《少壯的階段》,《民族文學》第1卷第2期,1943年8月。

    25 《〈民族文學〉與法西斯謬論》,《解放日報》1944年8月8日。

    26 林同濟:《大夫士與士大夫——國史上的兩種人格型》,《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17期,1942年3月25日。

    27 葉蠖生:《提倡“大夫士精神”的真義何在》,《解放日報》1942年10月5日。

    29 31 《〈民族文學〉與法西斯謬論》,《解放日報》1944年8月8日。

    33 林少夫:《〈野玫瑰〉自辯》,《新蜀報》1942年7月2日。

    35 申列榮、石曼編:《戲劇的力量———重慶抗戰(zhàn)戲劇評論選集》,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449頁。

    36《本刊啟事(代發(fā)刊詞)》,《戰(zhàn)國策》第2期,1940年4月。

    37 陳銓:《民族文學運動的意義》,《大公報·戰(zhàn)國》副刊第25期,1942年5月20日。

    39 周恩來:《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新華日報》1941年6月15日、22日。

    40 榮孟源編:《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下),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版,第488頁。

    41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1、732頁。

    42 毛澤東:《為皖南事變發(fā)表的命令和談話》,《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75頁。

    43 雷海宗:《建國——在望的第三周文化》,《中國文化與中國的兵》,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第220頁。

    45 《中共中央關于反法西斯國際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決定》,《解放》第131、132期合刊,1941年7月。

    [作者單位:南京曉莊學院文學院]

    [本期責編:鐘 媛]

    [網絡編輯:陳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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