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id="yy8yy"><optgroup id="yy8yy"></optgroup></dd>
<small id="yy8yy"><menu id="yy8yy"></menu></small>
<sup id="yy8yy"><delect id="yy8yy"></delect></sup>
  • <noscript id="yy8yy"><pre id="yy8yy"></pre></noscript>
  • <sup id="yy8yy"></sup>
  • <tfoot id="yy8yy"></tfoot>
    <small id="yy8yy"></small>
  • <dd id="yy8yy"><pre id="yy8yy"></pre></dd>
    <sup id="yy8yy"></sup>
    <noscript id="yy8yy"><optgroup id="yy8yy"></optgroup></noscript>
    <noscript id="yy8yy"><dd id="yy8yy"></dd></noscript>

    亚洲gv永久无码天堂网,成年人夜晚在线观看免费视频 ,国产福利片在线观不卡,色噜噜狠狠网站狠狠爱

    用戶登錄投稿

    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雨花》2022年第4期|遠人:蘇東坡的開封沉浮
    來源:《雨花》2022年第4期 | 遠人  2022年05月23日08:23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二月,步入而立之年的蘇軾從自己仕途的第一站鳳翔府卸任返京后,入登聞鼓院為官,行呈遞表疏之事。該職位于蘇軾顯然大材小用。到五月時,龍圖閣直學士呂公著舉薦蘇軾學士院試策。做太子時就久聞其名的英宗打算將蘇軾直接越升,召入翰林,授起草詔令的知制誥一職。

    在英宗眼里,人要經過考試,才知有沒有能力和適合什么職位,但蘇軾卻是無所不能之人,自可破格擢用。不料,素來對蘇軾贊賞有加的宰相韓琦這次堅決反對。面對英宗親詢,韓琦的回答有自己的深思熟慮:“蘇軾之才,遠大之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yǎng)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之,然后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詞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

    韓琦的話不無道理,此時的蘇軾,畢竟只在鳳翔府當過三年判官,雖才學驚人,資歷終究不夠,還須經一段時間培養(yǎng),方可堵住他人之口,為朝廷重用。

    見韓琦的反對理由充足,英宗沒有堅持己見,又問了句:“知制誥既未可,且與修起居注,可乎?”所謂“修起居注”,即專門記錄皇帝言行,乃天子近臣。韓琦繼續(xù)勸諫的理由如出一轍:“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且于館閣中擇近上貼職與之,他日擢用,亦未為晚。”

    在今天來看,英宗與韓琦的這段對話對蘇軾仕途影響頗大,使之未能步入更高一層的官職。從中確實可見,改變人命運的,往往是瞬間之事或他人的三言兩語。在很多時候,人提前身入不一樣的位置,會為未來埋下不一樣的種子。現(xiàn)在,這顆種子被播入另外的土壤。英宗詔令蘇軾為直史館。該職位得經一兩年鍛煉,才能擔起如知制誥那樣的重任。

    隨后發(fā)生件小事,倒讓人看到蘇軾的性格。韓琦位高權重,得罪的人自也不少,當一眾執(zhí)政官中有人將他與英宗的對話告知蘇軾時,蘇軾說道:“公所以于某之意,乃古之所謂君子愛人以德者歟!”這件事透露出兩個信息,一是朝廷沒有任何可稱隱私的事件,哪怕皇帝與臣子的單獨交談,也總有神秘莫測的渠道將之流傳于外;二是蘇軾胸襟坦蕩,韓琦同樣無個人私見,但他們并不能保證大宋船只上的其他水手們也都勠力同心。當兩年后神宗繼位,王安石主導的“熙寧變法”登場,歐陽修、司馬光、蘇軾等人都因反對變法而或主動或被動地先后離京。那時無人預見大宋明日將遭遇怎樣的險風惡浪。當大宋船只最終沉沒海底時,這些名震當時的人物都已作古,但若追根溯源,曾經制定朝廷決策之人,誰又真正脫得開干系?蘇軾以為阻攔自己進翰林的韓琦有古人君子之風,但不等于自己的人生也將被君子之風庇護。接下來一年不到,蘇軾就猝不及防地遭遇了兩次重大生活打擊。

    第一次打擊是韓琦與英宗對話不久后的五月二十八日,蘇軾二十七歲的妻子王弗病故。王弗嫁給蘇軾時,尚值十六歲的碧玉年華,蘇軾也才十九歲。二人少年結發(fā),情深意篤。蘇軾翌年為妻子撰寫的墓志銘中,有兩段話能見出二人的深厚感情和王弗的過人見識。

    一是回憶二人新婚燕爾時,“其始,未嘗自言其知書也。見軾讀書,則終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軾有所忘,君輒能記之。問其他書,則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靜也。”意思是蘇軾與王弗結婚時,并不知妻子幼讀詩書,王弗也從來不提,只是當蘇軾念書時,王弗總終日相伴,似不覺書本枯燥。后來蘇軾忘記一些書中之言時,王弗都能隨口說出。驚訝之余,蘇軾再問妻子其他書,王弗無不應答如流。蘇軾對妻子的才思和安靜性格極為喜愛。

    二是關于自己初入官場時,“從軾官于鳳翔。軾有所為于外,君未嘗不問知其詳。曰:‘子去親遠,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軾者相語也。軾與客言于外,君立屏間聽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輒持兩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與是人言。’有來求與軾親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與人銳,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這段話是說蘇軾在鳳翔為官時,每次在外辦事回來,王弗一定仔細詢問事情的來龍去脈,并時時提醒丈夫,在初來乍到的陌生之地,為人做事必得謹慎。另外,每當蘇軾在家中會客時,王弗都立于屏風后傾聽,客人走后,王弗會幫助丈夫分析與客人間的對話,并以自己深思熟慮的判斷勸誡丈夫,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事后往往證明王弗的話無不正確。所以王弗去世,對蘇軾來說,不僅是失去了一位賢妻良母,還失去了一位賢內助,“余永無所依怙”六字可見蘇軾當時痛苦之深,連蘇洵也不無感傷地說道:“婦從汝于艱難,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諸其姑之側。”

    接受父命的蘇軾因初回京師,一時無法返回巴蜀,便將妻子待葬于京城之西。不料一年未滿,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二十五日,時年五十八歲的蘇洵也病逝于京師。無論從哪方面看,蘇洵都是對蘇軾產生決定性影響的第一人。當蘇軾八歲入天慶觀道士張易簡門下就讀之前,蘇洵已對其親作學問發(fā)蒙。最令蘇軾無日或忘的,是父親帶自己和弟弟千里跋涉,赴開封應考。當自己與弟弟金榜題名后,父親只被趙抃舉薦為秘書省試校書郎,后為河北霸州文安縣主簿,與項城令姚辟修纂《禮書》。蘇軾兄弟自然知道,父親修纂《禮書》雖一絲不茍,但筆下重心,始終是廢寢忘食地撰寫《易傳》,今因一場“風氣不和”的小疾未加留意,竟驟然加重到藥石難醫(yī)的地步。

    面對未酬心愿,蘇洵臨終前交代蘇軾,命他將自己未修完的《易傳》完成。“泣受命”的蘇軾還無從預料,當終于完成父親遺命時,自己已年過花甲,人也被貶至天涯海角的海南儋州了。此為后話。

    蘇洵雖未有進士之身,其才學卻早得歐陽修由衷贊賞。若以官位論,蘇洵的文安縣主簿不過微不足道的九品小官,與高居廟堂的歐陽修、司馬光等人不可同日而語,但在后者眼里,蘇洵的才學令人敬慕。在其臥病期間,歐陽修一連寫來三封致候信函;當其去世,司馬光不僅親來吊唁,還在蘇轍請求下,為去世八年的蘇洵之妻程氏撰寫墓志銘。蘇洵墓志銘則由歐陽修親撰,為其蓋棺定論。當蘇軾將父亡之事上奏朝廷,英宗也“聞而哀之”,于六月九日贈故去蘇洵為“光祿寺丞”,同時還賜雙絲細絹和白銀兩百兩,用于安葬開支,兄弟二人謝恩,卻未受細絹白銀。

    辭別京師,蘇軾與蘇轍舟載蘇洵和王弗的靈柩返蜀。

    萬國咸通的開封,在蘇軾眼中又一次變得遙遠和不可見了。

    四川位于開封西南,因棺需舟載,兄弟倆選走水路,船只就難免有些南轅北轍—先取東南而行,至安徽泗州(今江蘇盱眙東北)后,再東行至江蘇洪澤(今淮安),然后逆長江下游,取西南向穿過安徽,進湖北樊口(今鄂州市西部)。此時的蘇軾當然無法預料,二十八年后,自己被貶惠州時,將以一模一樣的路線穿過安徽全境,萬千感慨自是難免。所謂感慨,就是世事滄桑了。

    從蘇軾和蘇轍當時的年齡看,兩人分別為三十一歲和二十八歲,都值激情之年,卻遭遇父母雙亡之痛,尤其蘇軾,連妻子也躺在身邊棺槨,心頭凄楚,不免有世事無常、人生多變之嘆。未料到的是,大宋一朝的變化也在發(fā)生。當兄弟船入三峽,還未進入險要的夔州云安下巖時,時間已是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八,朝廷變化橫生,正值三十六歲壯年的英宗駕崩,太子趙頊繼位,是為對趙宋王朝將產生絕大影響的宋神宗。

    不論蘇軾對政治敏感與否,畢竟未入翰林,無權參與機要,只在給明日狀元許安世的一封回信中,以“雖喜車旌之召,旋興弓劍之悲”句表達了自己對英宗駕崩、神宗登基的臣子心理。

    四個月后,蘇軾兄弟終于將父親和王弗的棺槨護送到眉州故鄉(xiāng)。

    時光委實如電,自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初離開故里,已八年光陰彈指。眼前物是人非,父喪妻亡,不能不令人感到蘇門不幸。是祖上不庇護后人嗎?一日,蘇軾兄弟在家中整理舊書時,發(fā)現(xiàn)父親蘇洵撰寫祖父蘇序事跡的幾頁殘稿,知父親欲留祖父言行于后世,遂決定完成父親意愿,撰寫了紀念祖父的《蘇廷評行狀》一文。完稿后,蘇軾于翌年春天給曾鞏去信,從“故軾之先人嘗疏其事,蓋將屬銘于子,而不幸不得就其志,軾何敢廢焉,子其為我銘之”句可見,蘇洵生前就有意請曾鞏為蘇序撰寫墓志銘,蘇軾便函請曾鞏撰文,以了父親遺愿。

    到十月時,蘇軾兄弟終于將父親安葬在眉州彭山安鎮(zhèn)可龍里,與母親程氏合葬,墓邊有蘇軾兄弟親手種下的密密青松。從蘇軾當時寫給眉州通判賈訥的“老翁山下玉淵回,手植青松三萬栽”來看,為營建父母墳塋,蘇軾兄弟付出的精力和心血都難以想象,三萬棵青松雖非確數(shù),也絕非三五天就能種完。這大概也是他們四月扶柩回鄉(xiāng),十月才正式將父親下葬的原因。

    依蘇洵生前之言,王弗也葬在蘇洵夫婦墓地西北側。

    第二年,即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七月,蘇軾兄弟守喪結束,但他們到除服四個月后的初冬十月才動身返京。其間緣由,是蘇軾續(xù)娶了王弗的堂妹王閏之。婚后,兄弟二人將父母墳墓的照管事宜委托給堂兄蘇不危及好友楊濟甫,才第三次踏上了從故鄉(xiāng)往京師的長途。翌年,即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蘇軾兄弟風塵仆仆,再抵開封。恰在此時——具體日期是二月三日,神宗任命四十九歲的王安石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使之正式步入大權在握的宰執(zhí)行列。一場將影響大宋未來命運的“熙寧變法”終于緊鑼密鼓地拉開序幕。蘇軾也理所當然,在天下震蕩的變法激流中,將劈面遇見自己從未預見過的人生劇變。

    作為一個名詞,“王安石變法”早已進入中學歷史課本。但課本終究缺失將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的篇幅和必要,這里有兩點不能不談:

    第一是趙匡胤從后周的孤兒寡母手上奪得皇位后,心知掌兵權的武將一旦心生異志,勢必再引天下動蕩。于是,趙匡胤一方面“杯酒釋兵權”,一方面定下“與士大夫治天下”的國策。他或許能察覺、卻又無法消除的隱患是,重文輕武的策略定下后,始終對中原虎視眈眈的遼國與西夏武力方遒,自己的后世子孫有沒有能力對付就得打上一個問號。果然,宋太宗為一勞永逸地解決難題,不惜兩次御駕親征,北上征遼。結果不僅軍事失敗,自己臀部還挨了兩箭,傷勢年年復發(fā),不得不收住“削平天下之志”。到宋真宗即位后,遼國入侵,同樣御駕親征的真宗畏懼遼人兵勢,在軍勢未落下風的情況下,不顧寇準之諫,與遼國簽訂了“澶淵之盟”,以每年“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的歲幣支付換來宋遼間的馬放南山。當知人善用的仁宗登基后,以“慶歷和議”再息大宋與西夏兵戈,國家得到徹底的休養(yǎng)生息,經濟發(fā)展至頂峰。但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仁宗逐漸奉行“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的籠絡政策,導致官員貪權戀位,淬厲奮進之心漸失。面對土地兼并、慶歷增幣、兵變相繼、貧弱已成的不安局面,時為參知政事的范仲淹于慶歷三年(1043年)九月上書《答手詔條陳十事》,明確提出“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的主張,以達節(jié)省錢財?shù)母母锬康摹H首跍首啵t令范仲淹、富弼、韓琦為三執(zhí)政,歐陽修、蔡襄、王素、余靖為四諫官,主導實施新政。但僅過一年,新政觸犯官僚利益,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先后被排斥出朝廷,新政徹底失敗,時為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

    第二是神宗登位后,先朝未能根除的問題愈加嚴重。日益加劇的財政虧空、饑民暴動,尤其每年供給遼國和西夏的歲幣雖換來和平,卻不等于強悍異族會真的任刀槍生銹——當西夏李元昊稱帝,與宋爆發(fā)戰(zhàn)爭后,遼興宗乘機大兵壓境,迫使宋每年對遼再增歲幣十萬兩。

    是時,心知“政事之先,理財為急”的神宗涌起改除弊政之意。善窺圣意的禮部尚書曾公亮將韓琦排擠為永興軍兼陜府西路經略安撫使后,向神宗舉薦素有“矯世變俗之志”的王安石為相。韓琦離京時雖以“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余,處輔弼之地則不可”的諍言勸諫神宗,但王安石以一篇《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對神宗親問“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的問題作出了頗得天子之心的回答。王安石在文中稱贊過幾位先皇仁德后,痛感今日“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因此力諫神宗,“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王安石的上書,既撓到神宗癢處,也的確說到點子上。亟盼富國強兵的神宗字字讀完后,對王安石竟立有李世民得魏征、劉備得諸葛亮的振奮之感。該事發(fā)生在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蘇軾尚于眉州守孝。當他與蘇轍翌年返京時,變法的雷聲已在天邊隱約作響。朝中人人皆知,自己的命運將在變法帶來的狂風暴雨中改變。蘇軾和蘇轍算是首當其沖,作出反應的第一批。

    就變法目的而言,王安石是為扭轉國家積弱積貧的現(xiàn)狀,談不上個人私欲。但窮究“變法”乃從根本上進行權力洗牌。王安石雖從二十多年前的“慶歷新政”失敗中汲取了不少教訓,還是因過于急切和自視太高,尤其在不無烏托邦理想的驅動下,不惜以“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于庸人”的桀驁之言,將朝廷百官置于自己的對立面。以范純仁一針見血的話來說,王安石簡單粗暴地將朝廷大臣分為“棄公論為流俗,異己者為不肖,合意者為賢人”三類。這是王安石剛愎獨斷性格的體現(xiàn),后果是既為派系提供了傾軋工具,更為宋廷從此陷入黨爭泥沼埋下悲劇的伏筆。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回京后,蘇軾以殿中丞、直史館之位,再被授以判官告院兼尚書祠部的閑職,蘇轍則在三月十六日被任命為制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所謂“制置三司條例司”,乃王安石特地于二月請設,負責國家經濟籌劃,制定并頒布新法,為實施新政的最高權力機構,主管人為王安石和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得入該司,倒不是王安石覺得蘇轍才適其位而舉薦,而是蘇軾兄弟返京后,自然面對朝廷步入變法前的激烈氣氛。三月九日,蘇轍上書神宗說道:“臣所謂豐財者,非求財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財者而已矣……事之害財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費。”

    蘇轍看到的“害財者三”并不新鮮,它也是當年“慶歷新政”想解決的核心難題之一。蘇轍今日再提,無非仁宗和英宗朝積弊之事,到神宗朝愈加凸顯。從神宗親批“頗得其要”四字來看,蘇轍點出了朝廷至為尖銳的國庫空虛問題。

    當日御覽蘇轍奏疏后,神宗即將蘇轍召至延和殿親詢,也就有了七天后命蘇轍為制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的詔令。

    見弟弟身為王安石下屬,蘇軾頗感不安。王安石性格原本“狷狹少容”,沒把哪個大臣放在眼里。而且,蘇洵生前與王安石芥蒂頗深,蘇軾兄弟自也與其不睦。所以蘇軾能預見,在王安石手下,弟弟的日子不會好過。當蘇轍履職剛過十日,蘇軾就憂心忡忡地給堂兄蘇不疑去信寫道:“諸事措置,雖在王安石、陳升之二公,然檢詳官不可不協(xié)力講求也。”

    但即便蘇轍愿意“協(xié)力”,王安石也不會對“素與己異”的人加以使用和信任。朝中官員看不上,王安石就從新人入手。其時,一個叫呂惠卿的真州(今江蘇儀征市)推官正期滿返京,經王安石器重的曾鞏之弟曾布推薦入制置三司條例司。順便說一句,呂惠卿與蘇軾兄弟同為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算師出同門。與呂惠卿交談后,王安石極為振奮地認為“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

    冷眼旁觀的蘇轍卻看得清楚,“惠卿懷張湯之辨詐,有盧杞之奸邪,詭變多端,敢行非度。”但在苦尋人才的王安石那里,立視呂惠卿為第一心腹,事無大小,必與相商,至于建請章奏,更沒哪篇不出自呂惠卿手筆。蘇轍痛感自己“雖日夜勉強,而才性樸拙,議論迂疏,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動皆不合”,到后來不得不自請離職。該事稍后再述。

    堪稱大刀闊斧的王安石變法進行不到三個月,朝廷已震蕩不止,御史中丞呂誨和知諫院范純仁都因王安石“將敗國事”的諫言而被迫外任知州。蘇軾與王安石的沖突也終于在五月間爆發(fā)了出來。

    王安石的變法內容覆蓋了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名目繁多,主要劃分為“富國”“強兵”和“取士”三大部分。當年四月,“取士之法”揭幕,神宗下詔,議更學校貢舉之法,限令兩制、兩省、待制以上、御史臺、三司、三館處的臣僚在一個月內出具議狀聞奏。在王安石看來,大宋百年來以詩賦、明經諸科為核心的取士之法應改為以經義與論策為主的取士之法,目的是選拔出具有經綸濟世和有真才實學的人才。

    仁宗朝時,蘇軾就反對因循茍且,力主改革,但前提是求穩(wěn)勿亂和緩進漸變。如今王安石的新法推進堪稱雷厲風行,不僅蘇軾,連最初并不完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也受不了,于翌年上書神宗,要求取消“青苗法”,時王安石正得專寵,還以一篇措辭強硬的《答司馬諫議書》作答,事情自然未果。

    面對各機構臣僚都覺新法可行的贊同聲,蘇軾在“限令一月”后的五月呈上《議學校貢舉狀》疏議,認為“今之學校,特可因循舊制,使先王之舊物,不廢于吾世足矣。至于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yōu)?所得人才,與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決矣”。

    神宗閱后,醍醐灌頂般說了句“吾固疑此,得蘇軾議,意釋然矣”。當日便召蘇軾,開門見山問道:“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意思是你覺得今日政令有哪些不足?哪怕是我的過失,也直言無妨。蘇軾的回答堪為一語中的:“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速,進人太銳,聽言太廣。”神宗聽得悚然一驚,點頭說道:“卿所獻三言,朕當熟思之。”

    聽聞神宗召見蘇軾,王安石心中驚疑不定。過得幾天,神宗召王安石問“軾為人如何”時,王安石擔心神宗會重用蘇軾,忍不住反問:“陛下何以召見軾?”神宗回答得極為痛快,說蘇軾是唯一與群臣意見相左之人,所以特地召詢。王安石對蘇軾懷有頗深成見,如何受得了蘇軾受寵于神宗和反對自己?哪怕受寵還只是一個信號苗頭,也必須立刻撲滅,當即嚴肅說道:“陛下如此錯矣!”其理由冠冕堂皇,認為做臣子的,都以被皇帝召見為榮,神宗在還不知“軾為人如何”的前提下,就因一封上書而立刻召見,恐怕其他臣子會依樣畫葫蘆,以獲進身之利。

    神宗倒認為自己的天子身份與朝臣距離太遠:“后或無狀,不能始終,此說何如?”王安石卻以為,皇帝與官員間,“患不考實,雖與何害”?隨后,君臣商定,對蘇軾“當以事試之”。神宗的想法是,“欲用軾修中書條例”。王安石哪里肯讓如此重要之職落入蘇軾之手?當即稱蘇軾所學與自己推崇的王道政治截然不同,修出的條例必與新法沖突,可用其他事來“試之”,最后說道:“今陛下但見軾之言,其言又未見可用,恐不宜輕用。”

    就這樣,王安石將蘇軾排除在自己的變法行列之外。在后人眼里,王安石的理想雖說遠大,但其剛愎自用的性格決定了范純仁所說“倘欲事功急就,必為奸佞所乘”的預言成為現(xiàn)實。在今天回顧當時的大宋朝廷,實為人才濟濟。且不說對王安石有舉薦之恩的歐陽修、富弼尚在,同輩中的司馬光、蘇氏兄弟等俱為才華橫溢之人,都被王安石棄而不用,乃至司農丞黃廉后來扼腕發(fā)出“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的嘆息。

    神宗雖專信王安石,卻不等于對蘇軾的才華視而不見。三個月后的八月十四日,神宗頒布詔令,命蘇軾為國子監(jiān)舉人考試官,同為考官的還有集賢校理王汾、胡宗愈、王益柔,秘閣校理錢藻,館閣校勘顧臨,監(jiān)察御史里行張戩,比部郎中張吉等人。明知王安石與蘇軾不和,神宗仍命此次考試由蘇軾出題,可見神宗對“取士之法”尚抱試探之心。

    蘇軾對變法既心存抵觸,又對王安石只知稱頌神宗而獨斷大權的行為極為反感,有此機會,考題就出得有些冷嘲熱諷——當然,題目非詩賦,而是策問——“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滅。事同功異,何也?”

    王安石得知題目,如何不知字字句句在譏諷自己?自是心下震怒,但他也不敢公開稱蘇軾將當今天子比作苻堅和燕噲,那樣的話,只怕神宗反對己生隙,但蘇轍在自己手下,自得好好整治一番。果然,早不堪排擠的蘇轍在兩天后上疏說道:“臣已有狀本司,具述所議不同事,乞除一合入差遣。”意思是自己在制置三司條例司難以發(fā)揮己長,請求另任適合自己的職位。

    接疏后,神宗召來吏部尚書曾公亮相詢。后者自知蘇轍窘境,便以“欲與堂除差遣”作答,以為可應允蘇轍的去職要求,神宗便授蘇轍為河南府留守推官。今從《蘇穎濱年表》看,蘇轍并未赴任,到第二年——即熙寧三年(1070年)正月九日,又被任命為“省試點檢試卷官”,這次蘇轍履職兩個月不到,又發(fā)生一事,二月二十六日,曾于嘉祐元年(1056年)有恩于蘇氏父子的觀文殿學士張方平就任河南府知陳州(今周口市淮陽縣)之職。張方平奏請將蘇轍改任為陳州教授。神宗準奏,蘇轍遂與張方平同赴陳州,離開京師。

    回到熙寧二年(1069年)八月,蘇軾雖因出考題一事惹怒王安石,但當時朝中,畢竟還不是王安石一手遮天。蘇轍剛離制置三司條例司,王安石就提請皇祐五年(1053年)進士孫立節(jié)補蘇轍之位,不料孫立節(jié)直接拒絕,后果是被調離京師。這也是朝廷派系漸分的結果,變法派以王安石為首,保守派則以司馬光為尊。在神宗那里,雖寵信王安石,對司馬光等人也覺大才可用,但如此一來造成的后果就是諫官太缺。在命蘇軾為考官前的六月二十七日,神宗就已下詔令,命舉薦諫官,當時尚在朝中的張方平推選尚書刑部郎中李大臨和蘇軾二人。在張方平眼里,李大臨“識蘊純深,風局沖遠”,蘇軾則“文學通博,議論精正”。但蘇軾知神宗重視變法,自己若多進諫言,實為天子不喜,便說了句“吾知舉堪諫官者,不知其他也”,直接拒絕了。到考試后的十月六日,神宗又命司馬光舉薦諫官,并囑咐后者:“諫官難得,卿更為擇其人。”司馬光不敢怠慢,于翌日“密具姓名聞奏”,推舉了陳薦、蘇軾、王元規(guī)、趙彥若四人,并強調蘇軾“制策入優(yōu)等,文學富贍,曉達時務,勁直敢言”,在奏章最后,還特別補充了“此四人者,臣所素知”八字。

    即便如此,蘇軾的諫官之位,仍未被準奏。但神宗終覺蘇軾文才出眾,到十一月初時,又想命他和右正言、直集賢院孫覺為“修起居注”——當年英宗便想授蘇軾此職,被韓琦諫阻。今日神宗像當年英宗召韓琦相商一樣,也在下詔前召王安石相商。王安石當即說道:“軾豈是可獎之人?”神宗素喜蘇軾文章,也就擺出理由:“軾有文學,朕見似為人平靜,司馬光、韓維、王存俱稱之。”王安石立刻回答——還是翻譯成白話文方便閱讀——不是我非要說蘇軾是奸邪之徒,他以前寫《賈誼論》,就能看出對天下之權有覬覦之心。為了依附歐陽修,更是不擇手段,當年他父親去世,他表面上不接受韓琦等人贈送的金帛,卻販運數(shù)船蘇木,入川倒賣。司馬光稱呂惠卿受賄,卻說蘇軾為人磊落,實乃對呂惠卿行誣陷之舉。今朝廷正值變法,也就是易風俗、息邪說,今貿然用蘇軾做記錄陛下言行的高官,則天下必不知陛下好惡所在。當然,蘇軾有才不假,人望也高,自不能廢置不用,命他到哪個省府做推官就算盡其才了,怎么能讓他成為陛下身邊的近臣呢?

    王安石這番話說得頗為惡毒,尤其指責蘇軾返蜀守孝時私運蘇木,更是無中生有的誹謗之詞。神宗聽完王安石的話后,打消了擢用蘇軾的念頭。詔令于十一月六日頒布,司封員外郎、直史館蔡延慶和孫覺同為“修起居注”,蘇軾則被任命為開封府推官。

    蘇軾走馬上任時,距熙寧三年(1070年)元夕已然不遠。在關于節(jié)氣的詩詞中,歐陽修筆下的《生查子·元夕》是其中出類拔萃的一闋: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

    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

    先撇開歐陽修在該詞中托出的細致情感,就描寫的場景看,元夕之夜不僅人多,還有無數(shù)花燈耀眼。當開封府接到減價購買浙江四千余枝花燈的旨令后,蘇軾給神宗上疏,直截了當?shù)卣f道:“陛下游心經術,動法堯舜。窮天下之嗜欲,不足以易其樂;盡天下之玩好,不足以解其憂,而豈以燈為悅者哉!此不過以二宮之歡而極天下之養(yǎng)耳。且賣燈皆細民,安可賤售其值!故臣愿急罷之。”

    過得十余日,朝廷下旨,果然停止購買花燈。

    神宗從善納諫,對蘇軾鼓舞不小,尤其那句膽量頗大的“此不過以二宮之歡而極天下之養(yǎng)耳”的話能被神宗接受,已說明神宗算得上開明英主。蘇軾不禁又想起從九月開始頒布的“青苗法”。所謂“青苗法”,乃王安石變法的舉措核心之一。從出發(fā)初衷看,該法是為抑制兼并,在收成青黃不接時,以買進糧食的本錢借給百姓,用作救濟。法令還特別強調,不許均配和抑勒,但到實際執(zhí)行時,大量地方官卻對白紙黑字的“取民情愿”四字視而不見,甚至為了邀功,不僅訂立額度,還強令百姓向官府借貸,并隨意提高利息,竟致“青苗法”蛻變?yōu)閷Π傩盏闹乩P剝之法,政府成為百姓的合法高利貸者。國庫雖因此豐盈,民間卻苦不堪言,竟至逃亡者和自殺者不計其數(shù)。

    因神宗同意了自己罷買花燈之奏,蘇軾精神一振,又上一疏,從“臣近者不度愚賤,輒上封章言買燈事,自知瀆犯天威,罪不在赦”開始后,筆鋒一轉,將心頭塊壘盡數(shù)傾吐,“臣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而已。”從這里開始,蘇軾指向今日新法,他先以商鞅變法為鑒,稱商鞅“不顧人言,雖能驟致富強,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義,見刑而不見德,雖得天下,旋踵而失也”,隨即以為王安石設立的制置三司條例司乃“求利之名也”,認為朝廷欲“消讒慝以召和氣、復人心而安國本”的最好辦法就是“罷制置三司條例司”。

    在蘇軾看來,“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shù)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不在乎富與貧。”并尖銳地指出現(xiàn)狀,“今民無以為生,去為商賈,事勢當爾,何名役之?……若民所不悅,俗所不安,縱有經典明文,無補于怨。”與此同時,蘇軾提出了變法雖是必須之舉,卻不能操之過急的建言,“陛下誠欲富國,擇三司官屬與漕運使副,而陛下與二三大臣,孜孜講求,磨以歲月,則積弊自去而人不知……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后,何事不立?”

    將這封長達六千余言的奏疏呈上后,蘇軾并未如前次“諫買浙燈”那樣得到回應。在今日朝廷,王安石因變法使國庫大增,自得神宗信任。今見蘇軾竟然勸神宗取消自己一手設立的制置三司條例司,惱怒非常,當即更進一步,勸說神宗應以“獨斷”之姿面對反對意見,這就使朝廷形成一股自請外任和依附新貴入朝的政治漩渦,蘇軾也無可避免地卷入其中,直到一場始料不及的誹謗使他終于做出改變人生的決定。

    前文談過,熙寧二年(1069年)六月,張方平曾舉薦李大臨和蘇軾任諫官。事雖未果,神宗仍想擢升張方平為宣徽使,但在王安石眼里,張方平為人“奸邪,人孰不知”,做此提拔,“無補圣政”。

    張方平原本反對新法,聽到王安石的攻擊言辭后,堅決向神宗請求外任,才有了前往河南任知陳州一事。今人讀王安石詩文,自是欽服其才,但在政治斗爭中,歷來就是你死我活。當年曾公亮舉薦王安石時,張方平曾提出反對,從“懷怨在心”的王安石與神宗這番對話看,倒還真應了韓琦那句“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余,處輔弼之地則不可”之言,司馬光則說得更加客觀:“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zhí)拗耳。”執(zhí)拗之人往往氣量不夠。從這件事能夠看出,宣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為了不讓人阻撓新法,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張方平的自請外任是朝廷大量官員反對變法而為之的一個縮影,就連時任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的司馬光也向神宗提出外任請求。當時神宗正打算擢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司馬光斷然請辭,其理由是:“今條例司所為,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為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為天下邪?”神宗頗為不安,問到王安石,后者冷冷答道:“光外托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預國論,此消長之機也。”所謂“附下”,乃指司馬光與劉攽、劉恕及蘇軾兄弟等反對變法的下級官員往來頗深。

    面對身邊一連串變動,蘇軾再次給神宗上書。與上封措辭相比,這一次堪稱無所顧忌,“陛下自去歲以來,所行新政,皆不與治同道。立條例司,遣青苗使,斂助役錢,行均輸法,四海騷動,行路怨咨。”司馬光則不僅勸神宗取消青苗法,還給王安石接連寫去三信,指后者犯有“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四端,導致“天下怨謗”。王安石的回答卻是“固前知其如此也”,意思很明確,我一開始就知道會是這樣,其理由是自己“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并將自己的理想主義姿態(tài)付諸筆端,“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

    見王安石一意孤行,神宗也為其撐腰,司馬光除了自請外任,已無路可走。

    在神宗那里,則將蘇軾的第二封上書交王安石過目。王安石讀后,惱怒非常,索性對神宗說道,“軾才亦高,但所學不正,今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蕩至此”,請黜之。竟是勸神宗將蘇軾削去官職,幸好曾公亮說了句“軾但異論耳,無可罪者”,才使蘇軾免去災禍。

    但王安石對蘇軾已到不可忍耐的程度,過得幾天,又在覲見神宗時加重言辭力度:“陛下何以不黜軾?豈為其才可惜乎!譬如調惡馬,須減芻秣,加棰撲,使其貼服乃可用。如軾者,不困之使自悔而絀其不逞之心,安肯為陛下用!且如軾輩者,其才為世用甚少,為世患甚大,陛下不可不察也。”

    今天讀王安石這番話,仍不免心驚肉跳。在未讀歷史,又想當然以為同時代文學巨匠必惺惺相惜的人那里,如何想得到王安石竟會將蘇軾比作“惡馬”,不僅要減少食料,還應以暴力使其屈服?從中足見王安石對蘇軾反對新法之舉已怒火填膺。在王安石看來,自己為朝廷殫精竭慮,使國庫充盈,竟招致一片反對之聲,如何不惱?縱觀中國歷史,不被理解的才士,要么如嵇康那樣憤世嫉俗,要么如王安石那樣一意孤行。無論在哪種人那里,都自覺不自覺地以孟子“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自認,視所有阻攔者為敵。今王安石見神宗對蘇軾不肯削官,便擬在其他地方對蘇軾等人再次發(fā)起攻擊。

    時機轉眼就來了。

    當年,即熙寧三年(1070年)三月,朝廷設春榜之考。神宗原想命蘇軾再為考官,王安石仍對蘇軾去年的考題耿耿于懷,當即稱蘇軾“所學乖異,不可考策”。神宗遂改命李大臨與蘇軾為殿試編排官,初考官為王安石的頭號心腹呂惠卿,復考官為編修《新唐書》之一的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宋敏求。

    朝廷有何風向,自有工于心計的考生迎合。呂惠卿閱卷時,見一叫葉祖洽的考生通篇力頌新法,便定為第三等中,位列甲科。當考卷到宋敏求手中后,改為第五等中,便是落第之卷了。呂惠卿仍堅持列甲科三等,以使葉祖洽有殿試之機。葉祖洽也頗為圓滑,在殿試時寫有“祖宗多因循茍簡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句。這一大拍馬屁的句子使呂惠卿欲將葉祖洽列為第一,李大臨、蘇軾自然反對。神宗命陳升之面讀《均等策》后,親賜葉祖洽進士及第第一,這便是狀元了。蘇軾憤而上疏:“祖洽詆祖宗以媚時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風化!”

    王安石聽聞,對蘇軾更為惱怒。但恰恰這次開科取士,王安石也對自己頒布的新法首次涌上疑竇。當年中進士第五名的,是曾列王安石門下的陸佃,此次京師高中,自當?shù)情T拜見,以謝師恩。王安石雖新法連頒,終未親入民間,今朝廷反對聲此起彼伏,尤其已外任河北安撫使的老臣韓琦也上奏稱青苗法“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后,神宗有所動搖,王安石心下也不無疑惑。見陸佃登門,便問新政在外情形。

    陸佃回答得很老實:“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王安石吃了一驚,又問百姓如何看待自己。陸佃回答說,我看您謙虛異常,民間卻說您不聽他人意見。王安石聞言一笑,說道:“吾豈拒諫者!但邪說營營,顧無足聽。”陸佃走后,王安石雖嘴上稱他人諫言為“邪說”,心下仍自不安,遂召呂惠卿詢問,后者輕描淡寫地說道:“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過不多久,李承之回京,謊稱百姓對新法均無異議。王安石放下心來,也就將陸佃之言拋諸腦后了。

    到六月時,又發(fā)生一件令王安石不悅之事。《太平治跡統(tǒng)類》說得清楚,總想與群臣拉近距離的神宗又一次“會詔兩制舉諫官”。朝廷的議論頗為統(tǒng)一:“當今宜為諫官者,無若蘇軾。”時年六十三歲的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禮部侍郎范鎮(zhèn)也果然再舉蘇軾及孔文仲二人,結果從范鎮(zhèn)事后請求辭官的上疏中可見:“臣言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

    范鎮(zhèn)舉薦落空,原因是任御史知雜事的謝景溫擔心蘇軾若為諫官,必然對新法有所攻擊,遂對蘇軾行誹謗之事,致使阻撓生效。謝景溫的妹妹是王安石弟弟王安禮之妻,既與王安石為聯(lián)姻親家,自當為新法搖旗吶喊。為阻止蘇軾為諫官,王安石還不惜親自出面,召蘇軾的程姓外弟入問。早在十多年前,蘇軾姐姐嫁至程家,年紀輕輕竟被虐致死,蘇洵盛怒不已,令蘇門斷絕與程家的任何往來。王安石召來的程家人具體是誰,史乘未載,從《蘇軾立朝大概》中可見,聽到王安石對蘇軾過失的詢問后,程姓人說了句“向丁憂,販私鹽蘇木”,意思是蘇軾當年送父親棺槨回鄉(xiāng)時,載了不少私鹽和蘇木。王安石聞言大喜,隨后的上奏一事就由謝景溫出馬了。

    八月五日,謝景溫字斟句酌地寫好奏疏,稱蘇軾“丁憂歸蜀,乘舟商販,朝廷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師窮其事,訖無一實”等等。神宗接奏,頓時龍顏震怒。他還記得兩年前王安石說蘇軾返蜀時私運蘇木,當時未做追究,如今得知運送的不止蘇木,竟還有私鹽,這便是觸犯死刑之法了。神宗即召司馬光入見,直接說蘇軾非良臣,你一直推崇和舉薦他,看來是走眼了,當年他父親去世時,我賜絹贈銀,韓琦也贈銀三百兩,歐陽修贈銀二百兩,蘇軾均未接受,天下人還以為他是磊落君子,沒想到暗中卻干販賣私鹽的不法勾當。

    司馬光當即回答,蘇軾連多達七百兩的贈銀都不肯接受,怎么會去販賣獲利更少的私鹽?并不客氣地指向事情核心:“安石素惡軾,陛下豈不知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攻之!臣豈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軾能雖不佳,豈不賢于李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為臺官。”

    司馬光說到的李定也就是十年后炮制“烏臺詩案”,誣奏蘇軾“無尊君之義,虧大忠之節(jié)”,導致蘇軾被貶黃州的主謀者之一。司馬光稱他“禽獸之不如”,是因李定當時恰逢母逝,卻匿不服喪,引來滿朝非議,但他早年受學王安石門下,原有師徒之名,入京后又對王安石說青苗法“人民稱便,皆大歡喜”,使王安石心花怒放,將其引薦給神宗,現(xiàn)欲用其為監(jiān)察御史,司馬光說的就是此事。

    蘇軾第三次被薦為諫官不成尚是其次,最主要是雖有司馬光辯護,販賣私鹽終是大罪,神宗當即命人調查。對蘇軾來說,無法提供自明證據,就只能苦候調查結果了。從他十月二十八日寫給堂兄蘇不疑的信中可見,此時的蘇軾,已深感“孤危”。

    十一

    到十二月時,蘇軾販賣私鹽案還未有結果,朝廷下詔,罷免其開封府推官一職,仍然回告院履判官舊職。兩個月后,已至熙寧四年(1071年)二月。朝廷經兩年不以詩賦為考題的嘗試后,正式頒下《更科舉法》,其核心是“進士罷詩賦、貼經、墨義,令各占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之學,試以大義,殿試策一道。諸科稍令改應進士科業(yè)”,并“欲舉唐室故事,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所謂“封彌”,是為防止考場舞弊,將試卷中的考生姓名和籍貫糊好,加以編號和鈐印,考官也就不知考生為誰。如今王安石竟欲取消此法,身為疑罪待查的蘇軾仍抑制不住,上疏反對。二月五日,對朝事徹底失望的司馬光終于在數(shù)次請辭后獲準,離京任知許州一職。臨行前,司馬光上章,稱贊蘇軾敢言。

    但即便敢言,又有什么結果呢?蘇軾回顧自己自嘉祐六年(1061年)鳳翔初仕始,到熙寧四年(1071年)的今天,恰好經不折不扣的十年宦海生涯,委實感慨萬千。當年金榜題名時,原本以為可大展拳腳,盡施匡時濟世的抱負,不料十年下來,仕途竟走得越來越步步驚心,連從未想過的誹謗之事也會從天而降,心中自苦悶異常;再看今日朝廷,但凡反對新法的大臣已一個個離京,從御史中丞呂誨和知諫院范純仁開始,逐年離京的還有張方平、蘇轍、錢藻、劉攽、呂希道、文同、蔡冠卿、劉恕、胡允中、范鎮(zhèn)、司馬光等等。每走一個,蘇軾就送一個。這幾年的開封生涯,蘇軾心情抑郁,寫詩極少,后人統(tǒng)計出的,只有寥寥可數(shù)的十九首,且多為送別之作。從他“子行得所愿,愴悢居者情”“年年送人作太守,坐受塵土堆胸腸”等苦悶詩句看,蘇軾對京師已無絲毫留戀。

    終于,經半年多調查,蘇軾販賣私鹽之事因無實據,便不了了之。當年六月十一日,人在蔡州的歐陽修以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的身份退休,遷居潁州(今安徽阜陽市)。蘇軾雖致賀函,心中卻惘然若失。自歐陽修離京后,蘇軾就覺京師空蕩,今知其不再返京,愈覺新黨把控的朝廷非久留之地,如今連販賣私鹽的死罪也可炮制出來,下一次真不知還有什么罪名會橫空而來,再繼續(xù)待下去,只怕兇多吉少,遂上疏請求外任,直言是受誹謗販私鹽導致“臣緣此懼禍乞出”。已認為蘇軾“非佳士”的神宗準奏,授其杭州通判之職。蘇軾遂于七月攜家眷前往杭州赴任。

    十二

    杭州距開封將近兩千里。蘇軾一家舟往南行。途中,蘇軾心感張方平對自己兄弟恩重,決定先至陳州拜見張方平,也與一年多未見的弟弟蘇轍見面。張方平和蘇轍接得蘇軾一行,極為欣喜。歷三載不得志的苦悶生涯后,蘇軾此時方覺心中別開洞天。見識過朝廷種種和人心種種后,重新面對“蛙鳴青草泊,蟬噪垂楊浦”的自然景色時,一種“何必擇所安,滔滔天下是”的釋然油然而生。此刻張方平在眼前,弟弟在眼前,自己終于遠離京師,可以回到有山水田園的生活中去了。

    釋然的心情令人留戀。蘇軾竟在陳州停留七十余日——與新交崔度飲月下,與故友柳瑾晤湖中,蘇轍陪同游柳湖、鐵墓、厄臺寺,蘇軾又開始有了考證古廟遺跡的勃勃興致。當他待到九月,已不得不啟程了。萬分不舍的蘇轍竟將蘇軾一路送至歐陽修退老居住的潁州,后者見蘇軾兄弟登門拜謁,極為欣悅。令蘇軾印象深刻的是,歷三朝風雨的歐陽修始終只贊人賢德,生怕有才之人不聞名于世,至于對自己有過傷害的政敵,只輕描淡寫地說了句“罪在我,非其過”,令蘇軾頗為感佩和震動。

    相聚多日,看看時間又至九月底了,兄弟二人辭別歐陽修,蘇軾東南赴杭,蘇轍西北歸陳。詩情重啟的蘇軾給弟弟寫下《潁州初別子由二首》相贈。其中“咫尺不相見,實與千里同。人生無離別,誰知恩愛重。始我來宛丘,牽衣舞兒童”等句,令人體會到蘇軾已從冷酷的政治肉搏回到手足情深的倫常深處。

    在今天,將情感極度豐富的蘇軾與同列“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相比,前者確是真正的詩人,后者更像手腕老辣的政治家。在任何一個真詩人那里,無論多么陌生的遠地,無論自己將展開何種新的人生,都將帶來意想不到的內心感受和隨感受結下的豐富果實。對杭州而言,因蘇軾的到來,將有更為深厚的人文潤澤。這是冥冥中的安排,蘇軾與杭州,注定將彼此吸引、彼此成就。所謂歷史,就是不需要任何準備和姿態(tài),人與事的恰逢其時,才有后人眼里的水到渠成。彼時站立舟前的蘇軾,正迎風展望自己的下一個人生驛站。“長淮忽迷天遠近,青山久與船低昂”,就是他出潁口、見淮山、至壽州的一路舟行所見,也是他逐漸擺脫苦悶心情的體現(xiàn)。俗話說“上有天堂,下有蘇杭”,能與天堂媲美的城市,會理所當然地等待大地上最偉大的詩人。現(xiàn)在,它等待的詩人已經不遠了……

    遠人,1970年生于湖南長沙。中國作協(xié)會員。有詩歌、小說、散文等近千篇作品散見于《人民文學》《中國作家》《詩刊》等海內外百余家報刊及數(shù)十種年度選本。出版有長篇小說《傷害》《預感》,隨筆集《畫廊札記》,詩集《你交給我一個遠方》等二十五部個人著作。曾獲湖南省十大文藝圖書獎、廣東省有為文學獎·金獎等多種獎項,現(xiàn)為深圳市光明區(qū)作協(xié)主席。

    亚洲gv永久无码天堂网
    <dd id="yy8yy"><optgroup id="yy8yy"></optgroup></dd>
    <small id="yy8yy"><menu id="yy8yy"></menu></small>
    <sup id="yy8yy"><delect id="yy8yy"></delect></sup>
  • <noscript id="yy8yy"><pre id="yy8yy"></pre></noscript>
  • <sup id="yy8yy"></sup>
  • <tfoot id="yy8yy"></tfoot>
    <small id="yy8yy"></small>
  • <dd id="yy8yy"><pre id="yy8yy"></pre></dd>
    <sup id="yy8yy"></sup>
    <noscript id="yy8yy"><optgroup id="yy8yy"></optgroup></noscript>
    <noscript id="yy8yy"><dd id="yy8yy"></dd></no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