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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重讀《“題未定”草》:“社會批評”的筆法
    來源:《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 | 李國華  2020年09月17日08:51

    原標題:“社會批評”的筆法——以魯迅《“題未定”草》系列雜文為例

    按照施蟄存1935年的理解:“在現(xiàn)今出版物蜂擁的情形之下,每個作家多少總有一些隨意應酬的文字,倘能在編集子的時候,嚴格地刪定一下,多少也是對于自己作品的一種鄭重態(tài)度。” [1]魯迅《“題未定”草》系列雜文開首就抱怨,約稿人先在雜志上廣告將有魯迅文章,“情同綁票”, [2] 可見這一系列雜文是典型的應酬文字,不得入作品之林。不過,雖然都是在應對“出版物蜂擁的情形”,不同作家或者“隨意應酬”,或者有“隨意應酬”的成分,但生產出來的“文字”是不是都應當刊落無余,還是值得討論的。錢起的試帖詩《省試湘靈鼓瑟》在千百年后尚且有人推崇, [3] 現(xiàn)代出版物蜂擁情形之下生產出來的雜文,恐怕也未必就夠不上施蟄存所謂“作品”的資格。在同樣的文學生產環(huán)境中,因為作家應對時表現(xiàn)出來的個性、態(tài)度及手腕不同,生產出來的“文字”自然各異。

    一、被擠出來的文章

    從《“題未定”草》系列雜文來看,魯迅的應對非常值得分析:

    好像華蓋運還沒有交完,仍舊不得舒服。拉到手的是《文學》四卷六號,一翻開來,卷頭就有一幅紅印的大廣告,其中說是下一號里,要有我的散文了,題目叫作“未定”。往回一想,編輯先生的確曾經(jīng)給我一封信,叫我寄一點文章,但我最怕的正是所謂做文章,不答。文章而至于要做,其苦可知。不答者,即答曰不做之意。不料一面又登出廣告來了,情同綁票,令我為難。但同時又想到這也許還是自己錯,我曾經(jīng)發(fā)表過,我的文章,不是涌出,乃是擠出來的。他大約正抓住了這弱點,在用擠出法;而且我遇見編輯先生們時,也間或覺得他們有想擠之狀,令人寒心。先前如果說:“我的文章,是擠也擠不出來的”,那恐怕要安全得多了,我佩服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少談自己,以及有些文豪們的專講別人。但是,積習還未盡除,稿費又究竟可以換米,寫一點也還不算什么“冤沉海底”。筆,是有點古怪的,它有編輯先生一樣的“擠”的本領。袖手坐著,想打盹,筆一在手,面前放一張稿子紙,就往往會莫名其妙的寫出些什么來。自然,要好,可不見得。[4]

    按照黃源的意見,魯迅雖然抱怨“情同綁票”,逼出來的文章好不了,對傅東華的生意經(jīng)頗有微詞,但“魯迅先生對待犯錯誤的自己人,是很寬大的”,[5]還是順勢寫了雜文《“題未定”草(一至三)》。該文刊于1935年7月《文學》月刊第5卷第1號,同期還刊有魯迅《文壇三戶》一文,署名“干”,這可算是黃源認為魯迅對自己人寬大的旁證。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上述兩文都被魯迅收入了《且介亭雜文二集》,但《文學》刊發(fā)時,《文壇三戶》歸“文學論壇”欄,而《“題未定”草(一至三)》歸“散文”欄,《文學》的編輯團隊可能不認同魯迅對“雜文”的理解。

    從文章寫法來看,《文壇三戶》主旨明確,論證集中,而《“題未定”草(一至三)》從日常瑣屑之事寫起,看上去散漫無依,二者確實大不相同,后者的筆調也確乎是“五四”以來提倡的家常散文(familiar essay)的常見筆調(style)。這種寫法上的不同,自然是魯迅切于文章應用之不同而有意為之,是其文體意識的體現(xiàn),也說明魯迅對《文學》遵循的文學觀念持開放態(tài)度。而將二者都收入《且介亭雜文二集》則意味著在魯迅看來,雜文相對于家常散文而言,是居于上位的文學類型概念,也即編集時“不管文體,各種都夾在一處” [6] 的文章。

    但除了這種實用性質的處理態(tài)度,魯迅所以用“雜文”概念替代“散文”概念,更有對文學本身的思考。在1933年發(fā)表的《小品文的危機》一文中,魯迅曾表示:“生存的小品文,必須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但自然,它也能給人愉快和休息,然而這并不是‘小擺設’,更不是撫慰和麻痹,它給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養(yǎng),是勞作和戰(zhàn)斗之前的準備。”[7] 基于對時代的判斷,魯迅強化了小品文提倡之初即有的革命性質,并將周作人提倡美文時希求的作家從容寫作置換為作家必須直面時代,承當時代的危機和壓力。

    作為自我主張的踐行者,魯迅雖然以家常散文的筆調寫《“題未定”草》系列文章,頗有信筆所至、涉筆成趣之概,但仍展現(xiàn)了雜文與散文的本質性區(qū)別。極而言之,以周氏兄弟文章為例的話,魯迅雜文雖涉筆成趣而每關利害,供讀者“愉快和休息”的機會并不多,而周作人散文則老瘦枯淡而遠避利害,“撫慰和麻痹”(如果理解為一種審美的話)讀者之處甚多,在表面一致的筆法后面確乎藏著極為不同的文學理解。[8]

    魯迅

    在周作人的寫作中,一種極有代表性的狀態(tài)是在《賦得貓》中表達的。他說自己胸中有貓多年,也曾遍讀東西書籍,奈何“有暇而無閑”,終不能下筆。[9]文章的筆法雖然是如對故友娓娓道來,但故友所見,恐怕也只有一點作者為貓做論的癡性情或閑情,至于作者的真性情如何,作者在1932年到1937年經(jīng)歷了些什么,則難以覓跡了。這可以說是一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筆法,沒有什么煙火氣,并不是那么家常。魯迅與此相反,從上述《“題未定”草(一至三)》的引文來看,他暴露了自己的怨氣,甚至也不忌諱“稿費又究竟可以換米”給自己帶來的寫作動力。

    周作人是為寫貓而寫貓,“賦得貓”因此極為切題,真的是“賦得”;魯迅是為了各種原因而寫,是在各種關系中寫,“題未定”因此也極為切題,真的是不知如何定題。但尤為重要的是,魯迅意識到自己的寫作是一種“積習”發(fā)作,[10]有相對于“情同綁票”的文學生產關系而言的內在需要,寫作主體與其感受到壓力的生產關系之間存在著共謀的問題,而“筆”是雙方共謀的中介:“筆,是有點古怪的,它有編輯先生一樣的‘擠’的本領。”對于周作人而言,文學生產關系固然未必能“擠”出他的文章來,“筆”也同樣無能為力。對于魯迅而言,情形似乎全然兩樣,他不僅被傅東華“擠”出了《“題未定”草(一至三)》,而被“筆”“擠”得“往往會莫名其妙的寫出些什么來”,似乎進入了蒲魯東所謂的超現(xiàn)實主義的自動寫作,是“筆”在寫,而不是作者在寫。

    事實也確乎如此,從《新青年》雜志的“隨感錄”開始,魯迅就發(fā)表了頗多沒有題目的文章,與那些主旨明確、論證集中的文章相映成趣。如果說周作人《賦得貓》以勉強得題的方式對文學生產關系做出具有幽默意味的反抗,表達了作家從容寫作的訴求和能力的話,魯迅則以失題的方式把散文寫作由文化消費所驅動的被動狀況呈現(xiàn)了出來,從而對提倡Essay時所希求的創(chuàng)作者的從容提出了懷疑。對于周作人而言,《賦得貓》的寫作是必然的,相對于即時的文化消費而言,則是冗余的,什么時候生產出來,全由作者做主;這是周作人意中典型的Essay及Essay的生產。

    對于魯迅而言,《“題未定”草(一至三)》的寫作是偶然的,相對于即時的文化消費而言,則是必然的,什么時候生產出來,主要由文學生產關系做主;魯迅當然可以選擇置之不理,但生存的需要(“稿費又究竟可以換米”)和“積習”的驅動,使他不得不與彼時的生產關系共謀。這也就是Tsa-wen及Tsa-wen生產的典型狀態(tài)。因此,討論雜文的文學性問題時,不僅整個文化生產工業(yè)的狀況及其所歸屬的社會政治狀況是需要考慮的,寫作者如何理解和處理自身的寫作與文化生產的關系,寫作者無意識中透露出來的個性是什么,更需要考慮。

    就魯迅《“題未定”草》系列雜文而言,有兩個極為特殊的情況需要特別分析。其一是“筆”。在文化工業(yè)生產的鏈條上,“筆”作為必然的一環(huán),擠出魯迅的無意識,使Tsa-wen獲得魯迅的個性(“積習”),從而不僅在社會關系的意義上,也在個人表達的意義上,使Tsa-wen獲得文學性。這一點留待下文詳論。其二是有題無文的問題。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魯迅全集》題注《“題未定”草(五)》時說:“《“題未定”草(四)》實系擬寫未就。”[11]按照黃源的回憶,情況要復雜得多,乃是為了避免書商盜印自己文章賣錢,魯迅故意留出一個《“題未定”草(四)》不寫,等自己編集子時再寫好以直接收集。[12] 不發(fā)表而直接收入集子出版的情況,早見于《彷徨》,但似此等專門對付文化消費中的不法行為的做法,可以說是魯迅個人的文學生產與文化工業(yè)生產緊緊地嵌套在一起的重要表征。因此,的確不可忽略的是,魯迅是在怎樣的文學生產關系中進行其獨特的文學生產的。

    二 “抗戰(zhàn)之作”

    林語堂對于周作人的五十自壽詩引發(fā)的風波,曾經(jīng)表示周作人是長沮桀溺一般的熱血人,其自壽詩乃是“寄沉痛于幽閑”,[13] 這一體貼世道人心的看法對后世影響極深。有意思的是,如此善于體貼世道人心的林語堂卻在《今文八弊》說“今日紹介波蘭詩人,明日紹介捷克文豪”乃是“浮”“媚”之舉,[14] 引起魯迅反唇相譏。魯迅不僅在《“題未定”草(一至三)》中說明介紹波蘭和捷克的文學是因為當時“滿清宰華,漢民受制”的情形與兩國類似,“讀其詩歌,即易于心心相印”,而且指出時人對于英美法德文人的興趣背后藏有“勢利眼”,英美法德對中國的殖民侵略使得國人高看其作家作品。[15] 單獨看林語堂和魯迅的文章,或許會覺得林語堂立論中肯,而魯迅立論未免誅心。合而觀之,才能明白:林語堂愿意體貼世道人心時,能就文學表達背后的文學生產語境立論,于是不乏明心見性之言,否則就會陷于罔顧事實、貌似通達的窘境。而魯迅立論誅心的背后,則是努力還原每一種表達背后的生產語境,從而顯影通達的言論背后固有的立場。

    這一點在魯迅分析張岱《石匱》時體現(xiàn)得尤為明顯。在《“題未定”草(六至九)》中,魯迅認為張岱雖然自稱選文造史“并不自立意見”,“其實也還是偏倚的”,其對于東林禍國的意見就是“苛求君子,寬縱小人,自以為明察秋毫,而實則反助小人張目”;魯迅更以謝國楨的研究來論證張岱的“偏倚”。[16] 魯迅的意圖很明確,他認為事實上不存在沒有立場的言論,因此必須通過還原每一種表達背后的生產語境的方式顯影其立場,也不應憚于在自己的表達中表現(xiàn)個人立場。正是在此意義上,魯迅將自己的雜文視為“抗戰(zhàn)之作”,并且反復強調類似《獨秀文存》將論敵的文章收集的方式有助于呈現(xiàn)事情的真相,“其功用與鑄了魑魅魍魎的形狀的禹鼎相同”,是中國史家早就知道的保存歷史全貌的辦法。[17]

    同樣地,魯迅在《“題未定”草(五)》中摘錄張路薇《略論中國文壇》的大段文字,經(jīng)過一番分析之后得意地說:“我在這里,自以為總算又鉤下了一種新的偉大人物——一九三五年度文藝‘豫言’家——的嘴臉的輪廓了。”[18] 這便是以雜文為禹鼎,為現(xiàn)代中國寫下真實的歷史的得意。施蟄存恐怕無法理解的是,魯迅在雜文價值的理解上有如此深刻的歷史維度。而魯迅的這種歷史家的自覺,在賦予其雜文及雜文編集以“詩史”的價值之外,尚有更深的意味。就《“題未定”草》系列雜文而言,這種更深的意味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其一是將語詞的編織還原為話語,魯迅自己則在雜文寫作中化身話語的刺客;其二是賦予魯迅雜文以深刻的文學政治性,打破施蟄存式的文藝價值觀的束縛。

    魯迅《“題未定”草》系列雜文攻伐的對象主要是林語堂《今文八弊》、張露薇《略論中國文壇》和朱光潛《說“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從《“題未定”草(一至三)》的行文來看,魯迅對林語堂《今文八弊》中的各種說法最難以接受的是把建設現(xiàn)代漢語語法的努力譏為“談文學雖不足,當西崽頗有才”。針對這一說法,魯迅先指出“西崽”和“華仆”都只是職業(yè),并無人格的高下;接著說明可惡的不是職業(yè),而是與職業(yè)有關的“西崽相”;最后說明“西崽相”也不完全與職業(yè)相關,滿清時即有“滿崽相”,知識分子“洗伐未盡”,也有類似的“相”,其本質就是林語堂攻擊他人時所說的“奴性”。[19]

    林語堂

    經(jīng)過魯迅的一番努力,“西崽”從林語堂編織的語詞之網(wǎng)脫穎而出,并轉換成一個新的話語——“西崽相”。“西崽相”不僅僅關聯(lián)著現(xiàn)代中國的殖民歷史和“滿清宰華,漢民受制”的歷史,而且關聯(lián)著國民(包括知識分子)的根性,從而成為魯迅國民性話語系統(tǒng)中的又一個符碼。而在轉換的過程中,由于林語堂在《今文八弊》中對英美法德作家作品的推崇隱含著對于殖民者權威的承認,文學文化的判斷扈從于政治權力的懾服,林語堂的言論便被魯迅指認為具有“西崽相”的典型話語表現(xiàn)。這就意味著,不管林語堂是否承認或意識到自己有“西崽相”,他都難以從話語的意義上將自己與“西崽相”撇清干系。而問題的重要之處也不在于林語堂是否有“西崽相”,而在于當“西崽相”被作為一種國民性話語被抽象出來之后,現(xiàn)代歷史如何記錄它?現(xiàn)代人如何反抗它?

    從《“題未定”草(五)》的行文來看,魯迅對張露薇《略論中國文壇》最痛恨的地方是張露薇指責魯迅和其他作家有“奴隸性”。魯迅一面通過列舉事實分辯自己沒有“奴隸性”,一面則說道:

    張露薇先生自然也是知識階級,他在同階級中發(fā)見了這許多奴隸,拿鞭子來抽,我是了解他的心情的。但他和他所謂的奴隸們,也只隔了一張紙。……這一張紙真隔得厲害:分清了奴隸和奴才。[20]

    魯迅的真意不是很好理解。從話語的意義上來說,他大概是認為張露薇是奴才,必然生產出一種話語將同階級的其他指稱為奴隸,因此,即使魯迅及其他作家沒有“奴隸性”,也會被發(fā)明出他們有“奴隸性”的說法來。在《阿Q正傳》中,魯迅即曾使用類似的話語邏輯。阿Q被抓受審時,忍不住要跪下去,審問他的長衫人物鄙夷似地說:“奴隸性!……”[21] 魯迅雖未明言長衫人物是奴才,但阿Q在強大的權力結構場域中表現(xiàn)得手足無措,魯迅是飽含同情的,絕不可能認同長衫人物對阿Q的說法。因此,對于張露薇這種站在權力結構的高端發(fā)出的“奴隸”指斥,魯迅著力于將其話語化,無疑揭穿了語詞的秘密,為現(xiàn)代中國歷史留下了真相。

    從《“題未定”草(六至九)》的行文來看,魯迅對朱光潛《說“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最不滿的地方是以“靜穆”為藝術的“極境”。因為朱光潛是在進行一種學理式的表達,所以與對待林語堂和張露薇的方式不同,魯迅也更多地通過學理式的分析來刺探朱光潛話語的漏洞。魯迅首先指出審美各有偏好,不是人人都愛“靜穆”;接著說錢起的詩并不是通篇“靜穆”,而且不過是試帖詩,難以在詩中表達“憤憤不平”,結句只能“靜穆”;然后又說古希臘的雕塑所以現(xiàn)在看來“靜穆”;大概是因為被時間磨去了“鋒棱和光澤”;最后引證錢起的《下第題長安客舍》,說明錢起如何不“靜穆”,以“靜穆”品評陶淵明不準確,因之而批評屈原、阮籍、李白、杜甫更不合適。[22]

    對于魯迅的批評,朱光潛既不認可,更不服氣,但并未著文反駁,[23] 倒是朱自清有文章加入討論[24] 。個中是非如何,學界多有討論。[25] 就魯迅作為話語刺客的身份而言,他無疑將朱光潛自信的審美的學理推向了審美意識形態(tài)領域,強調審美總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領域中生產和發(fā)生的,而朱光潛對于“極境”的追求則是癡人說夢。對于朱光潛而言,審美在學理上的合法性是無須再次討論的,而魯迅則通過挑開被合法性話語所閉合的話語秘密,通向了更為基礎和根本的問題領域,即審美作為一種話語是如何建構出來的?建構出來之后又是如何束縛了具體的審美行為的?對于魯迅而言,審美乃是一種審美政治。

    從魯迅針對上述三人的文章使用不同的話語策略和判斷來看,力求為現(xiàn)代人現(xiàn)代事寫真,乃是魯迅雜文呈現(xiàn)的基本事實。這里體現(xiàn)了一種歷史家的態(tài)度。也就是說,魯迅的“抗戰(zhàn)之作”稱得上是現(xiàn)代的“詩史”。而由于“詩史”的形成來源于魯迅話語刺客式的工作,那么,需要進一步作出推論的是,魯迅通過話語分析刺破了林語堂、張露薇、朱光潛等人編織的語詞之網(wǎng),將其語詞的真實還原為一種話語建構,從而在他們構建的密實的話語結構中撐開新的空間,展開不一樣的關于現(xiàn)代中國歷史的敘述和描寫。因此,“抗戰(zhàn)之作”的“抗戰(zhàn)”蘊含著話語的交鋒,而“詩史”也不僅僅是歷史的實錄,其中內含不同話語之間的交鋒和浮沉,歷史本身固然構成魯迅雜文的深厚背景,關于歷史的說法,即各種各樣的話語,才是魯迅在雜文寫作中處理的直接對象。

    論定魯迅雜文的功能和價值,要充分注意到對立面的存在,如《“題未定”草》系列文章,就應該注意到林語堂《今文八弊》、張露薇《略論中國文壇》及朱光潛《說“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更應該進一步注意到的是,魯迅雜文的對立面首先是作為一種話語事實存在,其次才是作為一種事實存在。所謂意氣或者憤怒,自然也存在于魯迅雜文的寫作中,但如果僅僅以魯迅意氣用事、耽于罵人為見,就無法認識到魯迅雜文寫作所介入的現(xiàn)代中國復雜的話語現(xiàn)場,更無法認識到魯迅通過雜文寫作所開創(chuàng)的批評空間,甚至反而認為魯迅壓縮了批評空間。作為社會批評,魯迅雜文的政治性不僅在當時是值得高度肯定的,而且在后世也仍然擾動著研究者的神經(jīng)。當1935年的施蟄存試圖以“作品”的自足自治來衡量雜文的文藝價值時,他的確只能看到自己“隨意應酬”的心影,對魯迅雜文深刻的文學政治性,則是望塵莫及了。他大概無法想象,在雜文寫作中的魯迅,是保持著如何旺盛的話語刺客精神的。

    三 “筆”與“相”

    在勾勒了《“題未定”草》系列雜文的文學生產關系和話語形態(tài)之后,這一系列雜文的形式問題如何描述,就有了較為清晰的坐標。首先,它們并非作家的從容之作,故而雖表現(xiàn)出家常散文的筆調,卻是另一品種;其次,它們作為就事論事的文章,更多乃是就話語之事論話語之事的文章,考辨文章所涉事情本身的是非固然重要,卻非第一義。那么,對于這樣的文章,應當如何描述其形式呢?大概有兩條路徑是可以嘗試著展開的,其一是上文曾論及的“筆”,其二是“相”。

    先說“筆”。魯迅在《“題未定”草(一至三)》中表示,“筆,是有點古怪的”,似乎頗有些無奈,但在另外的地方,他又說“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筆墨的”[26] ,筆墨生涯也確實可以說是魯迅的基本生涯,這種主動和被動相糾結的狀況,需要做一些分析。被“筆”“擠”著寫文章的魯迅,對自己手中的“筆”其實頗有自覺,在與陳源論戰(zhàn)時,他曾說: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國,我的筆要算較為尖刻的,說話有時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們怎樣地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無刀無筆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沒有這筆,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訴無門的一個;我覺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馬腳。萬一那些虛偽者居然覺得一點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倆也有窮時,少裝些假面目,則用了陳源教授的話來說,就是一個“教訓”。[27]

    雖然自省“尖刻”,魯迅并沒有對自己提出“溫良敦厚”的要求,反而將“尖刻”的“筆”視為弱者的正義,并以之為武器,“要常用”,以刺破話語權力之下的虛偽和霸道。這種對于“尖刻”之“筆”的自覺,一旦與魯迅好發(fā)議論好寫文章的“積習”結合,帶來的結果就是,即使是在魯迅所描述的那種“筆”在寫而非作者在寫的超現(xiàn)實主義自動寫作情形之下,“筆”也總是居于弱者的正義的位置,不管寫下來的東西多么莫名其妙,也都遵循弱者的正義的話語法則。以《“題未定”草》系列雜文而言,魯迅論及林語堂、張露薇和朱光潛三位時,以弱小民族、奴隸和普通百姓(把土花和銅綠擦掉的北京土財主)作為對立面,都表現(xiàn)出自居弱者或為弱者辯護的傾向,都遵循了弱者的正義的話語法則。與陳源的論戰(zhàn)也許給魯迅留下了某種自己與(被欺侮到赴訴無門的)弱者“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同情,從而使他不是以代言的方式同情弱者,而是自居于弱者以表達弱者的正義。相信或承認魯迅是弱者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恐怕難以否認的是,魯迅的“筆”是自居于弱者的位置而“擠”出魯迅的文章的。

    正因為魯迅的“筆”是弱者的正義的主動表達,所以在“擠”出《“題未定”草(一至三)》關于一己的日常翻譯工作的瑣屑敘述,以及施施然看他人笑話的表達之后,會突然筆鋒一轉:

    到得煩厭,疲倦了的時候,就隨便拉本新出的雜志來翻翻,算是休息。這是我的老脾氣,休息之中,也略含幸災樂禍之意,其意若曰:這回是輪到我舒舒服服的來看你們在鬧什么花樣了。好像華蓋運還沒有交完,仍舊不得舒服。拉到手的是《文學》四卷六號,一翻開來,卷頭就有一幅紅印的大廣告,其中說是下一號里,要有我的散文了,題目叫作“未定”。[28]

    在一派悠閑自得的表達后面并沒有接續(xù)什么幽默睿智、寬容曠達的文人雅事,卻是文氣陡轉,寫的是些煙火氣極重的日常俗務,后文更是塊壘難消,直接拉開了論戰(zhàn)林語堂的架勢。真的是文似看山不喜平,魯迅從一種巨大的文氣頓挫中回到了表達弱者正義的位置,終于將文章開篇閑閑點出的不舒服感渲染為通篇文章的情緒,營造出一種獨特的期待視野,使讀者在情感上不得不對作者產生共鳴。這也就是說,魯迅通過《“題未定”草(一至三)》的寫作,不僅試圖在理論和話語上詢喚讀者,而且試圖建構某種情感共同體,喚起讀者的相與意識。

    從形式上來說,《“題未定”草(一至三)》因此成了魯迅思想和情感的結晶體,浸潤著作者獨特的人格,而且吁請著讀者的相與。這大概也是對于魯迅雜文,有的讀者嗜之成癖,有的讀者棄若敝屣的原因之一吧。因此,盡管從理論上來說,魯迅筆下的“筆”作為概念是與“筆則筆,削則筆”“文筆”“史筆”“春秋筆法”等說法關聯(lián)的話語系統(tǒng)密切相關的,仍然有必要注意到,“筆”作為中介,在文化工業(yè)生產的鏈條上,“擠”出了魯迅無意識的情感內容。如此一來,Tsa-wen不僅浸潤了魯迅的個性(“積習”),而且在社會關系和個人表達的雙重意義上,獲得了文學性的保證。文學性到底是什么,令人費解,但總歸與個性、情感之類的東西有些關系吧。

    類似的文氣陡轉的情形在魯迅雜文中是較為常見的,因此也就構成了一種“相”。魯迅在《“題未定”草(一至三)》中談到“西崽相”時說:

    西崽之可厭不在他的職業(yè),而在他的“西崽相”。這里之所謂“相”,非說相貌,乃是“誠于中而形于外”的,包括著“形式”和“內容”而言。這“相”,是覺得洋人勢力,高于群華人,自己懂洋話,近洋人,所以也高于群華人;但自己又系出黃帝,有古文明,深通華情,勝洋鬼子,所以也勝于勢力高于群華人的洋人,因此也更勝于還在洋人之下的群華人。租界上的中國巡捕,也常常有這一種“相”。倚徙華洋之間,往來主奴之界,這就是現(xiàn)在洋場上的“西崽相”。但又并不是騎墻,因為他是流動的,較為“圓通自在”,所以也自得其樂,除非你掃了他的興頭。[29]

    根據(jù)魯迅的說法,“相”可以理解為外在表現(xiàn)出來的氣質:它是“誠于中而形于外”的,即不是自覺表現(xiàn)出來的,而是不自覺表現(xiàn)出來的,而且并不是徒有其表,而是兼具“形式”和“內容”的;更重要的是,它是具體的社會關系的產物,會因應著具體的社會關系而發(fā)生變形,即流動而圓通自在。以此“相”作為理解魯迅雜文形式的重要概念,大概會有些幫助。首先,對《“題未定”草》系列雜文的分析表明,魯迅雜文是具體的文學生產關系的產物,會因應著具體的生產關系發(fā)生變形;其次,不管如何變形,魯迅雜文遵循的話語法則都是弱者的正義,浸潤了魯迅的個性(“積習”),是“誠于中而形于外”的修辭立其誠的風格化作品;最后,魯迅雜文的內容和形式之間是無法分開的,關于魯迅雜文形式的辨析,必須在兼具“形式”和“內容”的范式中進行。“相”作為概念,一一滿足了上述內容。

    那么,綜合起來說,在“抗戰(zhàn)之作”的意義上認知魯迅雜文是重要的,意味著魯迅的雜文筆法產生在具體的社會關系和話語關系中;而因為與歷史家的自覺相關,魯迅的雜文筆法也就是一種關聯(lián)著春秋筆法的史筆。在此,魯迅雜文的文體感既延續(xù)了章太炎從文章的功用確立文體的思想,也延續(xù)了與章太炎對立的另一派文筆分列的思想。更重要的是,“筆”作為擠出作者文章的施動者,內通作者的個性,外納復雜的社會政治關系,構成了魯迅雜文的“相”,即“誠于中而形于外”的形式內容。也就是說,盡管魯迅雜文是被擠出來的文章,但仍然內含著寫作者個性的豐富內容,是“修辭立其誠”的風格化作品,而非流水生產線上的類型化產品。

    最后,需要稍作補充的是,《“題未定”草》系列文章在魯迅雜文中是一個重要的類型,即話題性不是很強的社會批評。對《“題未定”草》系列雜文的解讀只是理解部分魯迅雜文形式的一種路徑,更多更艱苦的工作還有待于通過解讀魯迅那些占比更大的話題性極強的雜文來展開。魯迅雜文的筆法大概還有很多套,這里也許只是識別了不那么要緊的一套。

    注釋:

    [1] 施蟄存:《“雜文的文藝價值”》,《文飯小品》1935年第5期。

    [2][4] [15] [19 ][28][29] 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一至三)》,《魯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363、363~364、367~368、365~370、363、366~367頁。

    [3] 朱光潛:《說“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答夏丏尊先生》,《中學生》1935年第60期;佩弦:《再論“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中學生》1936年第62期。

    [5] [12] 黃源:《魯迅書簡追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2~63、63~64頁。

    [6] 魯迅:《且介亭雜文·序言》,《魯迅全集》第6卷,第3頁。

    [7] 魯迅:《南腔北調集·小品文的危機》,《魯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91頁。

    [8] 關于周氏兄弟文章之異同,可參看陳平原《“思鄉(xiāng)的蠱惑”與“生活之藝術”——周氏兄弟與現(xiàn)代中國散文》,《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8年第1期。

    [9] 知堂:《賦得貓》,《國聞周報》第14卷第8期,1937年3月1日。

    [10] 關于“積習”的問題,可參看路楊《“積習”:魯迅的言說方式之一種》,《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5年第4期。

    [11] 魯迅:《魯迅全集》第6卷,第404頁。

    [13] 林語堂:《周作人詩讀法》,《申報》1934年4月26日第17版。

    [14] 林語堂:《今文八弊(中)》,《人間世》第28期,1935年5月20日。

    [16][17][22] 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六至九)》,《魯迅全集》第6卷,第447~449、444~446、439~444頁。

    [18 ][20] 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五)》,《魯迅全集》第6卷,第399~404、403~404頁。

    [21] 魯迅:《吶喊·阿Q正傳》,《魯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48頁。

    [23] 金紹先:《“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憶朱光潛與魯迅的一次分歧》,《文史雜志》1993年第3期。

    [24] 佩弦:《再論“曲終人不見,江上數(shù)峰青”》,《中學生》1936年第62期。

    [25] 參見高恒文《魯迅對朱光潛“靜穆”說批評的意義及其反響》,《魯迅研究月刊》1996年第11期;許江《魯迅與朱光潛“靜穆”觀分歧中的政治文化內涵》,《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5年第9期。

    [26] 魯迅:《朝花夕拾·狗·貓·鼠》,《魯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38頁。

    [27] 魯迅:《華蓋集續(xù)編·我還不能“帶住”》,《魯迅全集》第3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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